陸官學長摸胸、強吻喊「幫我打手槍」 學弟忍到早上崩潰逃跑

陸軍軍官學校一名男子遭學長猥褻,忍到早上才崩潰逃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陸軍軍官學校一名四年級學長阿明(化名),於2023年1月寒訓放假期間,與學弟吃完宵夜後,邀約其到他租屋處休息,沒想到阿明竟趁機猥褻學弟,不僅撫摸學弟胸部、搓揉乳頭、強吻,甚至試圖摸對方生殖器。學弟一直躲避,忍到早上才崩潰逃離。全案近日判決出爐,阿明遭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阿明當時爲陸軍軍官學校大四生,學弟爲大一,事發於2023年1月15日凌晨2點至早上8點,阿明與2名學弟吃完宵夜後,表示時間太晚,於是詢問其中一名學弟是否要到家中休息,學弟不疑有他便答應。

學弟到阿明租屋處後在地板打地鋪,阿明則睡在牀上,未料2人睡前聊天聊到一半,阿明突然伸手撫摸學弟下巴,並把話題轉往情色方面,接着口出狂言「可不可以幫我打手槍」,學弟表示自己喜歡女生於是拒絕要求,阿明仍不罷休,強行撫摸學弟胸部、搓揉乳頭,甚至強吻且試圖摸對方生殖器,學弟嚇到整個人趴在地板上閃避,因此阿明未碰到。

學弟雖被嚇壞,但怕阿明會做出奇怪的事情,於是忍到早上,隨後下載模擬來電的軟體,假裝同學要求歸還機車,並立即離開阿明住處;直到1月17日,阿明才傳訊息詢問學弟爲何不理他,併爲14日至15日的事情道歉「知道你不喜歡但感覺好像我一直在強迫你」、「就當作我自己在發瘋」。事後,學弟將此事件上報,案經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阿明身爲軍校學長,罔顧學弟對其之信任,爲滿足自身性慾,在未取得學弟同意下,強行對他進行猥褻行爲,顯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決定權的尊重,惡性難認輕微;且阿明犯後否認犯行,也未有任何積極彌補學弟所受傷害的行爲,最終阿明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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