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環評擬交地方挨轟 環境部急轉彎

旅館環境評估擬交由地方政府引發爭議,環境部急轉彎改變立場,表示暫時不修正旅館環境評估的主管機關。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環境部預告修正「環評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將漁港、學校、旅館、太陽光電等開發案的環評,改由地方政府審查,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痛批環境部「修歪」環評法。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已指示暫不修正旅館開發環評主管機關分工。

根據現行環評法規定,國家風景區、國家森林遊樂區、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重要棲息環境、重要溼地、自然保護區、一般保護區等國家級環境敏感地區興建飯店、旅館等,環評審查單位爲中央,環境部擬修法,將環評權限下放到地方。

詹順貴表示,地方政府只會爲了地方發展放水環評,就像臺東美麗灣、墾丁悠活度假村,環境部無論如何都不該棄守國家級環境敏感區位。

詹順貴還提到,把卅公頃以下的太陽光電開發案環評交給地方,更是再生能源大災難。光電業者飽受地方政府無理要求回饋金,被地方乃至黑道索賄苦不堪言,現在環境部竟又把光電環評權限下放地方,只會更讓光電業者的投資卻步,間接扼殺了賴政府再生能源二○三○年達百分之卅目標。備受期待的彭啓明竟端出這般的「環評修惡草案」,應給予嚴正抗議與嚴厲譴責。

彭啓明表示,經綜合考量,環境部暫不修正旅館開發行爲環評主管機關的環評審查與監督分工權責,下月將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未來將持續觀察委辦地方政府執行情形至明年底,並納入近期辦理環評總體檢,作爲後續修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