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歌手王以太來臺遭拒 陸委會:主辦單位應負風險、責任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29日主持陸委會例行記者會。(朱紹聖攝)
大陸歌手王以太預定來臺舉辦演唱會,宣傳照指稱「中國臺北」遭陸委會以違規爲由拒絕批准入臺,導致邀請單位大失血。對此,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表示,有時邀請單位本身或許沒有違規,但是邀請對象違規了,主辦單位應自行負起風險和責任。
邀請王以太來臺的主辦單位發聲明,強調未用「中國臺北」來宣傳,指無權審查大陸的媒體,並舉大陸影星胡歌此前也有表達大陸價值觀的政治立場卻能來臺,批評陸委會「雙標」。
對此,樑文傑29日在例行記者會坦言,並不清楚宣傳照是由哪個單位所拍,但陸委會在審查時,有的時候是邀請單位本身或許沒有違規,但是其邀請對象違規了。他以此前有佛教團體邀請一名前大陸宗教局幹部來臺,但因該人員被列入迫害法輪功的名單,故無法來臺。
樑文傑指出,此次臺灣的主辦單位產生一些損失,但畢竟這是在政府批准之前就已經先賣票了,「我們不會用有沒有賣票來作爲審查的標準」,主辦單位要負起該風險和後續的相關責任。
陸委會指王以太的宣傳內容違反《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的許可辦法》,這是否代表審查標準收嚴?對此,樑文傑表示,該宣傳照確實是對此次臺灣演唱會的宣傳,造成違規,並強調政府不會去做天羅地網式的搜查。
近期是否有大陸歌手或藝人因此停止申請來臺?樑文傑指出,今年到8月份,有許可來臺從事演唱活動的申請案約40件,來臺大陸藝人超過120人次,目前持續有大陸演藝人士申請來臺。除王以太外,陸委會目前沒有否準其他案件,或有其他案件撤回申請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