摟人夫甜蜜出遊!女挨告冤喊「純友誼」 遭法官挖對話紀錄打臉
臺中一名女子與人夫不倫戀,2人共乘一輛機車甜蜜出遊。(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人妻去年陪同小孩在家上課,瀏覽家中電腦時,才意外發現丈夫與吳姓女子對話曖昧,細查後才得知婚姻遭介入,憤而控告2人求償撫慰金。臺中地院審結,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妻主張,去年5月陪同子女在家中進行線上課程,意外在電腦中看見丈夫與吳姓女子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內容相當曖昧之外,同年11月間,丈夫還與吳女共乘機車出遊,認爲2人的行爲明顯逾越正常男女交友分際,破壞她的婚姻幸福美滿,故依法向2人請求連帶賠償100萬元。
對此,王男聲稱,與吳女僅是好友關係,是他單方面對吳女表達好感,至於吳女在機車後座擁抱他,也僅是普通乘客的乘坐姿勢,吳女則異口同聲稱與王男是朋友關係等。
臺中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證據,發現王男數度以「baby」、「寶貝」等語稱呼吳女,並向吳女傳送「我非常想跳脫我現在這個家庭,……只有妳才能看到我自己,我真的非常愛妳」等語,而吳女並沒有否認或阻止王男稱呼自己爲寶貝,還回應對方,「這樣的危險關係不好」、「本來就是一場錯誤、一個不應該存在的愛」等語,均可認定2人關係親暱,互動超越男女正常社交範圍,侵害配偶權屬實,酌情後,判2人須連帶賠償王妻3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