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論文抄襲案 法官開庭要餘正煌律師做一事 否則駁回
調查官餘正煌委由律師2日律師吳俊達(圖右)、張祐齊出庭。(林偉信攝)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被捲入風波的調查官餘正煌日前委由律師到臺北地院提刑事自訴,控告林違反《著作權法》,法官張德寬2日開庭調查,餘由律師吳俊達、張祐齊出庭,法官說要律師2周內陳報林的真實姓名跟住址,逾期將駁回自訴。
法官張德寬原訂2日下午3點半開庭調查,但因審理賭博案件,延遲逾1小時才進行調查庭,法官說因處理程序問題,所以採用不公開審理方式,至於未來進入實體程序時,審理林智堅部分考慮公開審理。
法官首先問餘的律師爲何要選擇在臺北地院提自訴,律師答稱是因臺大論文抄襲案屬臺大,應由臺北地院管轄,隨後法官要求律師提出林的真實姓名跟住址以寄放通知,但律師說除非法院發函否則無法查詢,但法官仍要求2周內陳報,逾期將駁回本件自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