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手法曝光! 檢方再傳她釐清案情
民進黨臺南市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案,檢方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嫌讓林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永康服務處黃姓女主任則遭聲押禁見獲准後,據指出,昨傳檢方再次傳喚林宜瑾,藉此釐清案情,檢方則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證實此事。
據指出,林宜瑾涉詐助理費案,早於4年多前臺南市調處即接獲檢舉,經蒐證調查後,2020年臺南地檢署立案偵辦,直至21日分赴立法院及臺南永康立委服務處同步搜索,並關鍵帳冊等,檢調傳喚她和助理等15名嫌疑人到案,並徹夜偵訊到清晨天亮,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嫌讓林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永康服務處黃姓女主任遭裁押禁見。
林宜瑾歷經6小時訊問後獲交保,傳出她恐怕是從拒認罪到改變訴訟策略,當她戴口罩步出臺南地檢署,媒體上前詢問是不是有委屈?她說「我坦坦蕩蕩、法律一定會還我清白」;再被追問是否認罪了?她隨即搭上車未再開口。
據瞭解,林宜瑾涉案情節與前新竹市長高虹安一樣,在議員期間涉浮報薪資再以回捐方式詐領助理費,然而,據指出,傳出她恐怕是從拒認罪到改變訴訟策略,甚至願意繳回不法所得200萬多元,以爭取輕判或緩刑。
檢調查出,林宜瑾犯案模式,與7月底遭臺北地院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的前新竹市長高虹安相同,都是先將助理費報滿,再由領到薪水的助理每月回捐5000至9000元不等金額當成事務費,用在服務處及辦公室的日常開支。而遭裁押黃姓主任的角色類似高虹安案的行政主任負責管帳,
雖有相關具體事證,但黃否認造假,法院裁押禁見。
據指出,昨傳檢察官再次傳喚林宜瑾,釐清案情,檢方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證實此事。然而,政論節目名嘴對林宜瑾案情節多所描述,甚傳有蒐證錄影帶等說法,檢方未多作迴應。
昨傳承辦檢察官再次傳喚林宜瑾,釐清案情,檢方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證實此事。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