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韋伶不甘「白脫」 挺D奶討回41萬版稅
藝人林韋伶2010年發行《天使的星星林韋伶》性感寫真集,並將銷售權交由京典出版公司,不料該公司竟不付版稅,更神秘搞失蹤,她不滿自己「白脫」賣乳,憤而提告,臺北地院26日判決京典公司須給付給她41萬元。
▲林韋伶在寫真集中不吝秀出性感好身材。(圖/翻攝寫真集)
據《蘋果日報》報導,林韋伶說當初講好「64拆帳」,以每季結算金額並籤一年合約,她好幾次向京典負責人要求看銷售數字,對方總是含糊帶過。據悉,她的寫真集一共賣出2936本,依每本售價350元,加上她可以抽成4成,所以臺北地院判決她可要到41萬4820元的版稅。
林韋伶日前在節目上批評藝人巧巧拿自己胸部去秤,是「下流、三流」,遭到巧巧提告,結果高院判決林構成公然污辱,判她50天拘役並易科罰金5萬元;但對於法官判決她事後表示,罵巧巧的成就感比被罰5萬元還要高。
▲林韋伶日前批巧巧,遭罰五萬元。(圖/取自林韋伶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