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錦背信案燒進東洋股東會 林全舌戰6律師代表:訴訟是爲了捍衛股東權益
臺灣東洋(4105)今(12)日召開股東常會,由董事長林全主持,會中通過108年財務報表與盈餘分配,但現場由前董座林榮錦派來的6位律師代表,以小股東的身份針對訴訟案件輪番砲轟,一度讓主席林全決議停止討論。林全強調,訴訟主要是爲了捍衛股東權益,事前都有讓董事會充分了解,他也建議在現場的律師代表們發言勿涉及公司營運機密。
前董座林榮錦與東洋的恩怨,起因於林榮錦2014年離開東洋製藥後,被接任東洋董事長的蕭英鈞提告,指控林榮錦從2008年開始,未經公司內部決策,擅自將東洋的乳癌、卵巢癌等多項具專利的新藥製藥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藥廠Inopha AG公司,造成東洋製藥30億元損失。
檢方對林榮錦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臺北地院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4罪,重判林榮錦有期徒刑10年,但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判決林榮錦無罪,但臺灣東洋則出面迴應「一定上訴到底」。
東洋12日舉行的股東會上,林榮錦派出6位律師,以小股東身份參與東洋股東會輪番提問,問題包括臺灣東洋與Inopha AG的合約是否有重複疑慮,以及與Inopha AG合作的授權金認列,甚至是對Inopha AG負責人Denis在臺灣與德國重複訴訟的費用問題,但被現場其他小股東質疑浪費時間,導致整個議程經過1.5小時纔開始進入承認事項。
▲臺灣東洋董事長林全。(圖/記者李毓康攝)
對此,林全也反擊指出,訴訟都是不得已的事情,主要是爲了捍衛股東權益,事前都有跟董事會充分了解訴訟內容,因爲Inopha AG負責人Denis並沒有在臺灣出庭,所以沒有重複訴訟的問題,而且律師費用都是按照行情,至於像是授權金、訴訟金、國際大廠簽約等問題都是公司營運機密,在舌戰律師代表過程中,林全也提醒對方發言不要涉及公司機密。
事實上,林全在知道股東會有6位律師受委託以小股東身份出席後,還是展現風度直言「每位股東都有機會發言」,並針對小股東提問迴應,但雙方現場數度言語攻防交鋒,更有小股東質疑這些代表林榮錦的律師們是領出席費而來,希望不要再重複提問,隨後林全也以主席身份裁示議案以投票表決,停止討論。
現場有小股東問到是否願意達成和解,林全表示,臺灣東洋曾二度透過共同朋友提出和解,希望雙方可以達成共識,但對方一直不願迴應和解條件,反被法院解讀爲東洋在脅迫對方,因此強調未來除非對方展現誠意,否則將持續據理力爭。
臺灣東洋股東會通過配發每股現金股利4元,現場有股東希望每股盈餘再提高,林全則迴應,去年轉投資公司創益旗下減肥藥品銷售不如預期,導致去年每股純益僅3.62元,但考量股東權益,還是決議超額配息4元。
▲臺灣東洋股東會,小股東輪番發言攻防。(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