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出發前遭取消業務搞失蹤 越南旅遊團近60萬旅費要不回

臨出發前遭取消業務搞失蹤,越南旅遊團近60萬旅費要不回。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範揚光攝)

國民黨籍高市議員許採蓁近日接獲民衆陳情,稱某旅行社向遊客收取25人團費約60萬元後,業務員卻臨時通知航班取消、無法出團,隨後取消行程,事後更發現業務員並未辦理出國相關手續,長達7個月沒有退還民衆款項。(洪浩軒攝)

國民黨籍高市議員許採蓁近日接獲民衆陳情,稱某旅行社向遊客收取25人團費約60萬元後,業務員卻臨時通知航班取消、無法出團,隨後取消行程,事後更發現業務員並未辦理出國相關手續,長達7個月沒有退還民衆款項,懷疑是蓄意的詐騙行爲。目前已提告詐欺,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高市議員許採蓁27日陪同10多位受害者揭露旅行社疑似詐騙案。謝姓受害者與親友共25名團員於3月向旅行社購買5日越南遊行程,卻在前1周臨時被朱姓業務員通知取消行程,後續雖拿回護照,卻沒有將59萬多元的團費退回,至今仍尚未收到退款。

受害者謝姓夫婦表示,他們3月初和旅行社購買越南5日遊行程,原定4月7日出發,卻在3月31日收到通知稱因航班取消所以取消行程。起先業務員表示會退費或找其他團補償,但後續竟開始不讀不回、拒絕處理。消費收據清楚顯示刷卡紀錄是給該旅行社,但旅行社卻將責任全部丟給業務,至今仍然拒絕退還受害者團費。

「錢都是大家辛苦賺來的!」劉姓受害人無奈表示,他們是一羣熟識很久的老友,大家要一起出去玩,還爲此特別存錢,且對行程滿心期待,最後換來的竟是一場騙局,讓他感覺相當無助,現在不求什麼,只希望能把自己存的辛苦錢拿回來。

許採蓁表示,若旅行社不知情,就是該業務預謀進行旅遊詐騙,但若旅行社知情卻拒絕退還受害者旅費,就是不負責任,不該讓消費者承受該公司內部的業務疏失。利用民衆期待出遊的心情來騙取錢財,實在非常可惡。

高市警三民二分局偵查隊長陳嘉宏提醒,參團旅遊應選擇與領有旅行業執照的合法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並確認洽辦者是旅行業從業人員,旅客與旅行社簽約前請務必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並瞭解旅行社營業狀況。另外,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及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