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長搭火車找快炒店老闆娘「炒飯」!傳票曝光12年新竹婚外情
▲陳姓列車長搭火車偷情小三,最終因法院傳票露餡。(圖/示意照/記者季相儒攝)
一名在臺鐵服務超過30年的60歲陳姓列車長,12年來每天搭火車到新竹與開快炒店的46歲李姓小三約會,期間婚外情從未曝光。直到陳妻收到法院寄給丈夫的傳票,才發現被矇在鼓裡12年,讓對方嚇得下跪認錯。
據瞭解,陳男2004年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住在花蓮的李女,他在李隔年到新竹開快炒店後,以平均每個月一次的頻率,從臺北搭火車到新竹火車站,與她會面,並一起走到附近的旅館「炒飯」。兩人十分低調,活動範圍僅限於車站附近,也只用現金付開房間的錢,不索取任何發票、消費明細,也因此從未被元配發現。
▼列車長和小三的約會範圍僅限於新竹火車站附近。(圖/翻攝Google Map)
不過,2017年11月,陳妻收到新竹地方法院寄給丈夫的傳票,打開一看,發現他被控告恐嚇、妨害名譽,因此詢問此事。陳男眼見紙包不住火,當場下跪坦承和小三有12年的地下情,讓元配氣得告小三妨害家庭。原來陳男和小三借上百萬元,交往期間因此事鬧翻,被對方告上法院。李女提告表示,她頻頻討債,遭陳男威脅恐嚇。
陳男坦承,有和小三發生多次性行爲,但兩人已於2015年7月分手,也陸續還清欠款;李女也坦承兩人有發生關係。元配選擇原諒丈夫,但仍堅持告小三。警方訊後將小三依妨害家庭罪嫌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