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刑事官司判無罪 辜仲諒仍遭限制出境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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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5年的紅火案,「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上週遭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無罪,他另涉的中信國寶一審無罪,高院審理中,法官認爲有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必要,裁定從5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中信金、國寶集團涉掏空、內線交易、炒股三大弊案,前年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內線交易判國寶總裁朱國榮12年4月徒刑,追徵沒收犯罪所得1.5億多元、朱的友人林桂馨則依操縱股價罪判刑3年8月,辜仲諒無罪,檢不服提上訴。

由於本案辜仲諒及朱國榮等人的限制出境期限將屆滿,高院日前開庭審理,辜的律師表示,辜一審獲判無罪,針對是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尊重法院裁決,但辜仲諒身爲中華民國棒球協會理事長,若有因公務需出境,會在另外具狀聲請暫時解除處分

高院審理後認爲,朱國榮、林桂馨業經原審認定有罪,辜仲諒雖經原審認定無罪,但仍有改判有罪之相當可能性,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等人有逃亡之虞,有對其等人身自由爲一定限制之必要,裁定將朱國榮及辜仲諒等人從5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