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強調嚴防趨利性執法,專家建言對已辦結案件開展評查
近期有關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問題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最高法、最高檢連續發聲,強調嚴防趨利性執法司法。
1月13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提出,審判執行工作中要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嚴防趨利性執法司法。會議強調,要從司法權是中央事權的政治高度,從暢通國內大循環、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戰略高度,深刻認識趨利性執法司法的嚴重危害,嚴格依法加強對相關案件的審查,聚焦擴張管轄、人爲製造異地管轄、以輕緩刑威脅誘導認罪認罰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別、處置、防範機制。
趨利性執法一般指執法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出於對個人或部門利益的追求,而採取的違背法律原則和公正原則的執法行爲,其中,異地抓捕民營企業家,查封、凍結、甚至劃轉外地企業和個人財產的情況,也被外界稱爲“遠洋捕撈”。
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王才亮近期對第一財經表示,“遠洋捕撈”式案件涉及對管轄權、行政處罰權的濫用,嚴重破壞營商環境的公平性,進一步還會挫傷老百姓對於法律的信心。
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還提出,要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守信踐諾、依法監督、糾正違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問題,加強對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司法監督。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對待民營企業,堅持支持促進與規範引導相統一、合法保護與平等對待相統一。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辯護創新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京門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明勇告訴第一財經,最高法此次發聲提到“司法權是中央事權”,站位很高,體現出對嚴防趨利性執法司法的決心。而最高法提及的“擴張管轄、人爲製造異地管轄、以輕緩刑威脅誘導認罪認罰”等情形,更是迴應了目前司法執法中的突出問題。
他指出,有些被打擊的外地民企,可能只是存在一般的行政違法,有的可能涉嫌的是輕微犯罪,有些可能連實質被害人都沒有,部分涉案企業的罪證,甚至是辦案人員通過碰瓷式執法或釣魚執法得到的。這類案件多存在罪名拔高、人員湊數、違法管轄的情形。
趨利性執法的過程,常常伴隨着辦案程序的違法與強制措施的濫用,比如違法擴大查封、扣押、凍結的範圍,違規使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等。“對民企財產進行違法查封、扣劃與凍結,甚至違反禁令在辦案中將企業經營性資金直接劃到辦案機關的賬戶上,導致企業停業停產、大量員工下崗,情況很惡劣。”朱明勇表示,一些機構還會對被抓捕的大量企業職工,以輕緩刑威脅誘導其認罪認罰,可能導致本不構成犯罪的社會人士成爲犯罪人員。
朱明勇表示,這些存在擴張管轄等問題情形的案件如若生效,還可能成爲未來其他法院判決時的參考案例,產生更大的影響。此次最高法明確表態將嚴防趨利性執法司法,嚴格依法加強對相關案件的審查,對解決趨利性執法這一司法實踐頑疾來說,是十分積極的信號。
13日舉行的全國檢察長會議也透露,最高檢着力依法監督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特別是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已掛牌督辦一批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案件。
最高檢主要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聚焦依法有效平等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依法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爲實行同責同罪同罰。着力依法監督糾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特別是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問題,最高檢交辦31件重點案件,掛牌督辦一批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案件。
“檢察機關具有法律監督的職責,可以對公安機關偵查活動和法院審判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最高檢對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意義重大。”朱明勇說,最高檢和最高法同時發聲,說明趨利性執法等問題已經受到高度關注。
在朱明勇看來,對已掛牌督辦的這批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案件也要進行詳細的信息公開。
“這一批案件是哪些地方的案件?哪種類型的案件?爲什麼被最高檢掛牌督辦?還有沒有類似的案件需要解決?”他認爲,需要通過最高檢掛牌督辦案件,對全國辦案起到示範性的作用。“即使不公佈這一批案例的具體情況,至少要總結出規律性的經驗,發佈各種趨利性執法案件的特點和認定規則,比如常涉及到哪些罪名和情形,特別是一些新業態和涉互聯網領域案件要嚴格把關,以便對更多相關案件的辦理起到指導作用。”
其次,朱明勇還建言,可以成立專項督導組,徵集一批已經辦結的和正在辦理過程中的案件進行集中複查和督辦,切實解決問題。
“對於已經辦結的案件,可以開展案件評查。以‘壯士割腕’的精神,該糾正的應該糾正,特別是對涉案財物,應拿出具體的處理方案,該返還的就要返還。對於正在辦理的案件,可以進行迅速地梳理與統計,在全國範圍內及時處理,還可以引進公衆監督和專家會診模式進行把關。”朱明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