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涉偷拍自嘲「陳冠希」 控網友重提4年舊事影響選情
▲李正皓控告網友重提4年前不起訴的偷拍事件,涉嫌妨害名譽,檢察官處分不起訴。(資料照/翻攝自YouTube/關鍵時刻)
名嘴李正皓年初代表親民黨參選立委期間,有網友提出他在4年前,捲入疑似偷拍性愛光碟事件,還轉貼他曾爲此自嘲「至少像陳冠希」的新聞連結,李不滿已經獲得不起訴的案子,被舊事重提,控告2名網友涉嫌妨害名譽、《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李當時參選民代,網友未造假不實訊息,相關評論屬可受公評事項,8日處分不起訴。
李正皓是國民黨青年世代草協聯盟發起人之一,2016年間被前同事、暱稱「方丈」的郭豐碩爆料,指李男常上酒店、約一夜情,還偷拍前女友性愛影片,李正皓當時出面否認指控,對於被外界封爲「國民黨李宗瑞」,則自我調侃表示,「至少是陳冠希」,而全案在隔年因前女友不提告等因素,處分不起訴。
2019年間,李因批評韓國瑜遭國民黨開除黨籍,獲親民黨推薦參選新北市第8選區立委,競選期間,李正皓先前選入的偷拍疑雲,又在網路上傳開,黃姓網友在PTT留言質疑,這樣的人怎麼選立委,莊姓網友則在自己的部落格中轉貼相關新聞連結,李不滿提告。
檢察官調查後認爲,網友提到的內容都是先前新聞報導,甚至有轉貼李正皓自嘲應該是陳冠希的新聞連結,沒有造假不實,雖然可能有些發言讓人感到刺耳,但李正皓身爲民代參選人,言行舉止都可受民衆監督公評,因此處分不起訴2名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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