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暘涉光電弊案臺南地院開庭 總裁古盛煇等人否認犯罪

臺南地方法院今天針對光電弊案,在刑一法庭開準備程序庭,傳喚力暘集團總裁古盛𪸩、經濟部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等人出庭。被告古盛輝、和林文信都否認犯罪,古盛輝的委任律師周章欽表示,電子卷證不全,需時間閱卷後再答辯。林文信說,地方政府審覈興辦事業計劃,他並沒有介入,他沒有觸犯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7-1的規定。

南檢起訴指控,古盛𪸩爲使力暘集團旗下5間公司,以面積未達2公頃非都市土地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與被告林文信、前臺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前市府經發局主任秘書王俊博、時任經發局能源科專員邱馨誼等人,共同參與解套小二甲禁令方案,由力暘集團成員涉嫌以日期不實土地使用同意書,持向臺南市經發局抽換原申請文件,使五天公司經相關單位審覈後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劃同意函,因而圖利五天公司及力暘集團。

陳凱凌表示,相關電子卷證不全,他和律師討論後下次開庭再陳述。 王俊博說,他否認犯罪,他和力晹公司的人保持距離,沒有私交,沒有圖利犯意,他在開會中討論,但沒有檢方所指控內容。

邱馨誼說,她否認犯罪,她都是轉述上級指示,或將顧問公司的意見傳達回去,再往上請示,她完全不知力暘公司有僞造文書的事,她沒有圖利的意思。

徐碩廷也否認犯罪或有共同圖利,他表示,公司治理分層負責,在興辦部分他並沒有跟公務員有往來或私交或通聯,在農變條例7-1公務員在開會過程中藉由會議記錄增加法令所沒有的文件來刁難業者,並做爲補正要求,如果我方有能力溝通公務員的話,就不需要等待如此久的時間並被要求提供法律沒有要求的文件。審判法官開後決定候核辦,擇期再開庭。

臺南地院今天針對力暘集團涉光電弊案,召開準備程序庭。 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