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干妹被控戴口罩假冒郭新政 真相是「沒化妝心情差」

林麗君因爲戴口罩李新墜樓現場被誤認爲郭新政而挨告。(圖爲資料照/記者張君豪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當天,李新干妹妹林麗君戴着口罩到現場關心,被媒體誤認爲李新女友郭新政,記者追問採訪稱呼她「郭小姐」時,林女也不否認,郭認爲林故意假冒她到場,讓大衆以爲她可能和李新的死有關,藉此妨害她的名譽,但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林女涉犯妨害名譽罪的事證不足,7日處分不起訴林麗君。

李新在2017年9月28日墜樓身亡消息傳出後,現場吸引大批媒體和民衆聚集,有媒體捕捉到一名戴着口罩的短髮女子,神似郭新政,上前追問「郭小姐」要採訪時,這位「郭小姐」都沒有迴應,經報導後,網路開始流傳李新前女友現身墜樓現場的訊息

▲郭新政(右)、盛竹如日前出庭後受訪。(圖/記者林敬旻攝)

雖然後來證實,口罩女是李新的乾妹妹林麗君,但郭新政認爲,林麗君故意和媒體串通,假冒「郭新政」到現場,讓社會大衆以爲前女友郭新政與李新的死有關,到北檢按鈴控告林麗君涉嫌妨害名譽罪。

不過林麗君出庭表示,她絕無要讓人誤認的意思,當天她接到李新辦公室主任通知噩耗,趕忙到現場瞭解狀況,因爲沒有化妝,加上乾哥哥過世而心情不好,所以戴着口罩跟人講電話時,沒去理會媒體採訪,也沒特別去否認記者稱呼她「郭小姐」。

林麗君的律師更拿出文件證明,當時發現被媒體誤認並報導後,有去函請媒體澄清,媒體也立即更正,檢察官認爲,若是林麗君有意要假冒郭,沒必要事後大費周章請媒體更正,因此以事證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林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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