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廳長四次想死,死不了,不想死時死了
2006年4月26日,原河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副廳長兼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主任李友燦被執行死刑。
自2001年8月到2003年4月期間,李友燦日均受賄七萬多元,短短一年多時間裡瘋狂受賄4744萬餘元,相當於當時一箇中等縣全年的財政收入。以受賄數額衡量,李友燦在當時堪稱新中國建國以來被查處的第一貪官。
李友燦受賄的事情在2003年8月就已經東窗事發了。爲逃避法律追究,李友燦決定趕快逃跑。逃跑之前,他趁調查人員還沒有觸及他之機,便悄悄銷燬了他所審批有關進口汽車配額的所有資料。然後又悄悄跑到北京,將在北京某花園買的一套房子裡存放的現金倒騰出來。這一切都做完後,他連妻子也不敢相告一聲,便用化名高價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通過一家旅行社,以到俄羅斯旅遊爲名,出逃俄羅斯,躲到哈巴羅夫斯克市藏匿了起來。李友燦出逃後不久,即被正在對省機電辦進行調查的省紀委調查組發現。2003年9月1日,省委召開案件協調會,將查辦李友燦經濟犯罪的任務交給了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省檢察院受命之後,很快調集精兵強將全力投入對李友燦一案的偵查。
2003年12月6日,李友燦以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在經過半年多艱苦細緻的工作後,檢察機關於2004年3月徹底查清了李友燦的犯罪事實。與此同時,由河北省公安廳組成的追捕李友燦追捕組也加大了工作力度。其實,逃到俄羅斯躲藏起來的李友燦日子也很艱難。由於沒有合法的居住身份,他不敢公開生活,更不敢接觸當地的僑胞。語言不通、生活不適應,特別是懼怕國內的追捕,他每天都處在惶惶不可終日之中。背井離鄉的他每天都在思念着遠在萬里之外的國內親人,常常以淚洗面。
在俄羅斯的八個月裡,李友燦才意識到,自己用巨大的貪婪掘了一個“墳”,而前方沒有路,墳墓近在咫尺且量身定做!李友燦不敢面對法律的降臨、懲罰的降臨。於是他決定逃避現實,結束自己罪孽的生命。據傅強觀描述,李友燦在俄羅斯有過四次自殺未遂的行爲:
第一次,李友燦剪斷揹包的揹帶,將它綁在暖氣管上,決定採用上吊的方式自殺,但揹帶斷了!
第二次,李友燦改進了器具,選擇了一個寬一點,結實了不少的腰帶。然而帶子再一次地斷了,據他後來自己描述,命運好像和他開玩笑一樣。
第三次,李友燦選擇了藥物自殺,畢竟自己有心臟病在身,覺得自己吞下一瓶速效救心丸,可以走得沒那麼痛苦,結果卻沒有任何大礙。
第四次,發生在他被俄羅斯警方抓獲的時候。2004年4月9日,在我國公安與俄羅斯警方的配合下,李友燦在哈巴羅夫斯克市被抓獲。內心最深層的恐懼死灰復燃,害怕被制裁的李友燦藉着上廁所的機會,吞下了幾十粒硝酸甘油,藉着藥勁拼了老命地把頭往便器陶瓷的棱角上撞,察覺異常的俄羅斯警方很快制服了頭破血流的罪犯李友燦。此時此刻,搞得灰頭土臉的李友燦絕望地喊道:老天爺不讓我便宜死啊!
老天有的時候就是這樣捉弄人。你想死,偏偏死不了。李友燦在1970年—1987年期間當過17年兵,歷任戰士、班長、排長、指導員、師作訓參謀、軍作訓參謀、軍作訓處副處長(副團級)。在對越反擊戰中,他上過戰場。槍林彈雨中,他也做好了隨時戰死的心理準備,但他沒有死,而是換來了光榮的軍功。
功是功,過是過,功過不能相抵。2004年9月10日,李友燦被一審判處死刑。然而,李友燦不想死了,提出上訴。2004年11月29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06年4月2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李友燦被執行死刑。上午9點30分,李友燦躺在冰冷的器具上,被綁得無法動彈後,執行注射死刑!這一次,他死了,但這是他最不想要的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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