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時炯購地弊案不起訴 另被特偵組告發逃漏稅
「李時炯沒有違反經濟犯罪法和房地產法。」針對南韓總統李明博兒子李時炯涉入的購地弊案,南韓偵查組檢察官14日宣佈不起訴。不過,他也因爲以家族長輩的金錢購地,被特偵組告發可能有逃漏稅,未來將接受稅務單位調查。(下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去年5月,李時炯和青瓦臺警護處購買了首爾內谷洞的土地,計劃建造私宅和警護設備。但後來有消息傳出,李時炯出資的金額比市價低了許多,而且這塊地也被計劃拿來興建李明博退休後的住宅和隨扈所需的設備,引起南韓各界譁然。
南韓國會從今年10月着手展開調查,發現這塊地一共投資了54億韓圜,其中,李時炯負擔了11.8億韓圜,警護處則出了42.2億韓圜,李明博的獨子李時炯、長兄李相得都被約談,李時炯成了南韓歷史上第一位被傳喚的現任總統子女。
李時炯在接受書面調查時表示,父親曾表示爲了方便,可以先用李時炯的名字購地,等到蓋私宅時再由李明博買入。後來,李明博除了公開道歉,也表示將會放棄這塊土地。
14日,南韓特偵組公佈調查結果,判定對前青瓦臺警護處長金仁鍾等3人實行不拘押起訴,而對李時炯不起訴。特偵組認爲,李時炯平時從父母、家人獲得各項經濟援助,所以可看做是從家人身上獲得購地的資金與土地所有權。
青瓦臺發言人崔槿良也說,「關於特偵組起訴青瓦臺警護處官員,我們在審判期間將會主動提出解釋。」
另外,李時炯雖不違反南韓房地產實名制法,但因爲金錢是來自家人,因此可能涉及逃漏贈與稅;第一夫人金潤玉爲兒子提供財產擔保進行貸款,也有接受書面調查,但未被起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