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鐵三角 少了制衡

如此運作的好處是行政效率將出奇的高,但隱憂則是行政與立法部門是否在某些關鍵時刻,將臺灣帶往與對岸強烈對抗的零和博弈當中?

如果臺灣形式上爲半總統制,但實質上一直都在施行總統制的話,則不能不參照美國總統制的原型。在美國國會中,總統面對同黨議員,仍需針對自己所推動的法案打電話請託。同時總統制配合柔性政黨,也就是黨除了選舉時的後勤支援,平常無法指揮議員,也讓國會議員不太理睬黨中央。同時在美式總統制當中,總統不會選擇兼任黨主席企圖左右國會,爲的是實踐憲法之父麥迪遜所論讓「野心(立法)制衡野心(行政)」的分權理想。

如果美式總統制是一把尺,可測量出第9屆立法院監督行政權到何種程度?立院是否在權力擴張上漸循美式路線?

首先,蘇嘉全可望出任立院院長,同時如果柯建銘續任民進黨總召,再加上蔡英文續任黨主席,則蔡不管從黨中央、從黨團或從將來的行政院提案過程中,都能直接控制到這68名民進黨立委,總統立法威力強大,連美國總統都會欣羨。

第二、國民黨長期以來都有本土與省籍路線之爭,最終反映在行政立法間的不同調;反觀民進黨意識型態集中,蘇嘉全是英派人馬,柯建銘長期在立院爲民進黨擋子彈,與王院長眉來眼去喬法案,第9屆立院將確立「總統-議長-總召」這個立法鐵三角,立院有往「行政院立法局」發展的可能,反而是馬王政爭時期的立法院還比較具有制衡的精神。

再者,民進黨喊出國會改革口號,其實改革內容的每一條都讓立法院擴權,或者說,讓權力落在民進黨黨團與小英手上。其一、黨團協商透明化,權責回到委員會專業審查,其意涵就是國、親小黨聲音更加被邊緣化,民進黨更能訴諸多數決。

其二、國會議長中立化並退出政黨活動,其實無關痛癢,美國參院議長由副總統擔任,其身爲第101位參議員,平時不參與投票,只擔任非常時期打破平局(break a tie)的那一人,換言之,參院議長權力不大,真正的關鍵權力者是參院多數黨主席;也就是說蘇嘉全僅是「名義上的國會蔡英文」,「實質上的國會蔡英文」則由民進黨總召擔任。

其三、民進黨推聽證調查權,若修改我國《國會五法》循美式精神,則關鍵之處在於立院具有傳喚證人之權,其強制力已上綱到檢察官、法官、監察院等級。以上3點全是美式國會特徵,但也將增加立院權力。

如此立法骨幹依總統制,立法效率依內閣制的英派政府,若蔡準總統善加運用,內政成效很快就會出來;但在兩岸關係上若不審慎運用,也會將臺灣帶入二次鎖國時期。總之,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民衆都拭目以待。(作者爲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