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封印立法權 憲法機制失衡(單厚之)
司法院。(郭吉銓攝)
賴清德總統、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對「國會改革」相關法案提出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9日裁準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都暫時凍結。這樣的結果不令人意外,卻也令人意外。不意外的是,憲法法庭呼應民進黨做成暫時處分,意外的是,暫時處分的範圍如此之大,史無前例地凍結如此多的條文。
立法院院會5月28日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共有43條,還有《刑法》修正案1條,民進黨團全數聲請釋憲,行政院、賴總統、監察院則分別針對其中26條、8條、6條條文申請釋憲。而7月19日憲法法庭對其中13條條文做出暫時處分。
兩部法律不過修正44條條文,憲法法庭就凍結了13條,比例高達四分之一,凍結的範圍包括:總統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其中聽證會更是整章全數凍結,這次修法的所有職權都難以執行。
本屆大法官完全偏向民進黨是公認的事實,自許宗力擔任司法院長以來,民進黨釋憲沒有輸過、國民黨釋憲從沒贏過,外界早就預估憲法法庭必會做成暫時處分。但卻沒有想到大法官會議如此露骨、對民進黨有求必應,把所有民進黨要的條文全數凍結。
一套法令凍結四分之一,所有職權都被凍結,這已經不能稱之爲「釋憲」,而是「封印」立法權,把立法院依憲法職權通過的法令全數打回原形、暫時否決。
《憲法訴訟法》第43條明訂,「爲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覆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纔可以做出暫時處分。試問,除了總統國情報告之外,反質詢、調查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幾乎都是罰鍰,而且必須要經過法院判決且可上訴,哪來「難以回覆之重大損害」、「急迫必要性」、「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要求被提名人具結絕無隱匿,又會造成怎樣的憲法保障權利及公益的損害?
這屆大法官一路護航民進黨,在蔡英文8年完全執政時期,對於沒收黨產、沒收農田水利會資產等明顯違憲的法律,全都站在執政者那一方,完全沒有任何保障人民權益的相法;對於程序明顯有問題的「前瞻計劃」,更是上天入地找理由不受理。如今7名大法官即將在10月卸任,還不忘在卸任前送賴清德最後一份大禮,做出有史以來條文最多、範圍最廣的暫停處分。
憲法法庭最終釋憲結果還沒出來,但以目前暫停處分的大手筆,未來釋憲結果應該也差不了多少。憲法法庭毫無節制地濫用暫停處分,變相地封印立法院,已經導致司法凌駕於立法之上,讓憲法機制完全失衡。司法院的傲慢遠超過立法院,對憲政的傷害,也遠勝立法院。這樣的司法院纔是毀憲亂政的元兇,有什麼資格談守護憲法。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