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血陳福祥 判死賠3836萬
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臺北地院24日提訊兇手陳福祥到庭聆判,陳被判處死刑。(陳君瑋攝)
震驚社會的北市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臺北地院昨日宣判,冷血殺手陳福祥,雖坦承犯行,但合議庭認爲,被害人和他不相識,陳視人命如草芥;假釋期間再犯本案,教化可能性低,依殺人等罪判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得賠償死者家屬3836萬2780元。本案可上訴。
聆判聞死 面無表情
戴着黑框眼鏡、身穿白色長袖上衣的陳福祥聆判後,面無表情。審判長則在宣判後當庭向他說明判死理由,指他在遇到第二名死者蔡鎧陽時,可逕行逃跑卻選擇殺人,不得不判死刑,陳福祥聽聞,依然沒有表情,僅點頭示意。
死者蔡鎧陽的父親獲知後表示,陳福祥爲錢兇狠槍殺2名年輕人,本來就應賠償死者家屬,「死有餘辜,絕不原諒」。
本案起因男子陳威宇今年1月初,請託竹聯幫份子陳石堃找毒品貨源,陳石堃就找陳福祥安排。1月12日晚間,蔡宗育、蔡鎧陽北上與陳福祥見面,隔天3人相約峨眉停車場交易毒品,但陳福祥先後槍殺蔡宗育2人,再騙陳威宇完成交易,拿走440萬後逃亡。
家屬怒指 死有餘辜
陳福祥開車到新莊,以70萬將行兇車輛賣掉,接着前往桃園,在十三鐵衛幫大哥洪廣明接應下,躲在桃園區中正路的日租套房。後因上色情網站泄漏行蹤,1月24日清晨熟睡中落網。
北院審理期間,陳福祥對起訴持有手槍、詐欺、毒品和殺人等4罪,完全坦承;檢察官則以他謀財害命,手段兇殘,泯滅人性,建請判死刑。對兩位死者蔡宗育、蔡鎧陽的父母及妻兒,2個家庭共附帶民事求償3870萬餘元部分,陳福祥全部認諾同意賠償,還在宣判前,先賠2死者家屬50萬元。
北院合議庭認定,陳福祥殺人動機,是因蔡宗育有手摸腰部,誤以爲要用槍威脅生命,就臨時起意先下手槍殺蔡宗育。蔡鎧陽在陳福祥槍殺蔡宗育正要離開時,剛好返回現場,陳本可不殺他,但爲隱匿事證,竟殺人滅口。
抄寫佛經 仍難教化
合議庭認爲,陳坦承殺人,且抄寫佛經迴向死者,但他在假釋期間販毒、殺人,足認教化可能性低,惡性重大,已無法導正教化,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判決槍殺蔡宗育、蔡鎧陽部分,分判無期徒刑、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犯持槍、詐欺和持有大麻毒品3罪,則各判6年半、1年徒刑及拘役20天,併科罰金10萬;附帶民事求償,判賠2死者家屬共383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