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上路近7年 首筆月退休金1.6萬元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勞退新制從94年7月1日實施以來,第一筆月退休金將於4月底前發放。這名向勞保提出申請勞工目前年滿61歲,勞退個人專戶結算金額爲384萬餘元,以平均餘命22歲計算,其月退休金的金額,每月可領取1萬6千餘元,勞保局將於近日內核發並匯入其指定金融機構帳戶,日後將每季(每年2、5、8、11月底前)主動發給至平均餘命爲止。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

勞委會說,該勞工除每月可領取勞退新制退休金1萬6千餘元外,加上每月已領取的勞保年金2萬3千餘元,每月合計領取的金額爲3萬9千餘元。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3月13日修正發佈,明訂於本條例第25條規定的年金保險未開辦前,勞工將與僱主約定結清的舊制退休金,全額移入個人專戶,經並計新制年資後滿15年以上者,其個人專戶的累積數額,得全數依本條例第23條規定發給月退休金,目前已有39人符合請領月退休金資格

符合月退休金請領規定的勞工,可在勞保局網頁下載「勞工退休金月退休金申請書收據」,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月退休金領取及計算方式,是以個人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利率基礎計算每季(每年2、5、8、11月底前)發給的退休金。

根據勞委會覈定的年金生命表,是以內政部最近一次公告99年臺閩地區簡易生命表(單一年齡組、兩性)爲準;平均餘命,是依照上述的生命表所載年齡60歲以上的各年齡層平均餘命計算;利率,是以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公告的新制勞工退休金98年至100年全年平均保證收益率平均數,計算至百分率小數點第四位(即1.0935%),日後至少每3年檢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