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與夜郎古酒業商標糾紛和解

新京報訊(記者秦勝南)12月25日,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夜郎古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夜郎古酒業”)發佈公告稱,關於與郎酒商標糾紛已達成整體和解。此前,兩“郎”商標糾紛中,夜郎古酒業一審被判賠近2億元。

今年11月,夜郎古酒業發佈聲明,已收到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合稱“郎酒公司”)訴該公司、貴州夜郎古酒莊有限公司等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作出的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該公司等侵犯郎酒公司“郎”商標專用權,使用“夜郎古”作爲企業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該公司等變更企業名稱,賠償近2億元。夜郎古酒業彼時稱將上訴,郎酒方面迴應稱雙方爭議存在,尊重法院裁決。

雙方的商標糾紛引發業內廣泛爭議。隨後,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貴州省仁懷市酒業協會和遵義市酒業協會先後發出倡議,呼籲雙方放下成見尋求和解之道。

12月25日,夜郎古酒業發佈公告稱與郎酒和解,意味着這場被判賠近2億元的糾紛落幕,也意味着雙方將放下糾葛,聚焦主業,專注於自身高質量發展。

同日,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發布致郎酒的公開信提到,郎酒與夜郎古酒的和解,樹立了行業典範,穩定了市場秩序,促進了產區發展。“我們願意與郎酒及四川白酒同仁一道,認同並珍視醬香酒文化,全力培植打造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知名品牌集羣,提升醬香酒的產業影響力和社會貢獻度。”

對於和解,中桓知識產權發文認爲,商標糾紛所引發的輿論關注,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企業專注於產品研發和市場拓展的精力,而和解無疑是一種及時止損、迴歸正軌的明智選擇。但同時也爲其他企業敲響了警鐘。在商標意識日益增強的今天,企業在品牌創立與拓展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商標的合法性、獨特性與保護性。

編輯 唐崢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