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指禁團令限制人民自由 綠委:通盤檢討法制面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圖/林思銘辦公室提供

交通部觀光署依發展觀光條例禁組團赴中國旅遊。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今天表示,政府不可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民自由,有違憲之虞;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說,若法制面有不完善之處,可以通盤檢討、朝野政黨共同討論。

交通部觀光署依發展觀光條例與旅行業管理規則,禁組團赴中國旅遊,法源引發爭議;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表示,經與法制單位討論可對旅遊業管理做限制,因此引用法源禁止出團。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書記長洪孟楷、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國民黨立委林沛祥、翁曉玲及許宇甄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室,召開「濫用法條、能限制團客赴陸旅遊?民進黨好大!人民好怕?」記者會。

洪孟楷表示,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的立法精神,是「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爲者。」請問民進黨政府,難道旅行業者組團赴陸旅遊就是賣國賊,就會傷害國家利益嗎。觀光署已違反憲法、濫用法條,根本是太上皇條款,非常荒謬。

林思銘指出,憲法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的自由,也規定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政府此舉明顯有違憲之虞。而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中的「有損害國家利益」根本不符合法律明確性定義。政府根本沒有依法行政,沒有任何法源依據,就限制人民組團出遊的自由,根本就是專制獨裁復辟。

林思銘表示,政府不可以行政命令來限制人民的自由,兩岸關係不佳,是政府的責任,不是旅行社造成的,政府這樣做,讓旅行社變成代罪羔羊,令人不齒。要求民進黨儘速撤回禁令,讓人民能擁有真正的行動自由。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莊瑞雄受訪指出,臺灣與中國不同之處,就是臺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中國是獨裁國家,若法制面有不完善之處,可以通盤檢討、朝野政黨共同討論,如何讓法制面更完善及更具體。

莊瑞雄認爲,中國能片面或輕易創造法律基礎,例如說要改M503航路就改M503航路、限制中國人不能來就不能來,臺灣因爲是民主法治國家,必須要以立法程序應對,因此通盤檢討讓法律更具體也是好事,大家也要注意中國片面行政作爲就能挑起臺灣的法律戰,各黨應嚴肅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