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要擴國會人事權 陳揆:需依照憲法
行政院長陳建仁7日受訪時,呼籲立法院黨團需遵守憲法。(Photo by 呂翔禾/臺灣醒報)
「我國憲法對立委職權已有規範,若立法院要擴大人事同意權與官員任免權,恐有違憲疑慮!」行政院長陳建仁7日針對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時如此回答。近日3黨針對國會改革政見激烈交鋒,國民黨與民衆黨都盼能擴張立委人事同意與解聘的權力,民進黨與行政院則認爲,相關主張違反了憲政體制權力分立的原則。
籲立院遵守憲法
近日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記者會,公佈新會期將啓動國會改革、嘗試恢復特偵組,包括重新恢復設立司法特偵組,推動國會「調查權和聽證權」、制定「國會藐視罪」等改革法案,也就是「國會特偵組」的概念,最後還要讓立法委員有任命、解職不適任官員的權力,並要求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對此,陳建仁堅持,臺灣是憲政民主法治的國家,對於行政權跟立法權,憲法已有相當多的規定,各個機關都應該按照憲法的規範和相關的原則來做所有的工作,這樣才符合憲法規定的機關所應有的作爲。
民進黨立法院總召柯建銘也在社羣軟體Threads發文說,相關主張恐侵犯總統職權,更取代行政院、司法院及監察院,完全破壞憲政體制、權力分立原則及法治國基本原則。
白營年後將自提法案
對於陳建仁的說法,過去也持續提倡國會改革的民衆黨則發聲明指出,關於國會改革,臺灣民衆黨立院黨團在年後會提出自己的版本,強化國會監督能量是必須要走的道路,我們也樂於與其他黨團共同努力,完成國會改革。
民衆黨立院總召黃國昌曾表示,民衆黨團提出國會改革訴求,首先要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建立國會聽證調查制度,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密度,第二是修正《立法委員行爲法》,強化立委利害關係迴避,第三是正副院長選舉比照地方議會規範,未來都要採取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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