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助理費不能再擺爛不管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關於助理費性質,政府與司法界不能再擺爛不管。記者陳敬豐/攝影

立法院人士表示,立法院組織法未規定公費助理費總額,僅規定依法可聘八到十四名助理,超過十四人就必須自己貼錢;一般區域立委多聘超過十四人,專業不分區立委通常聘不滿十四人,但需臨時助理幫忙研究資料時又無法源依據可聘,尤其希望給表現好的助理獎金激勵,也沒法源發獎金、年終獎金、加班費,任意挪用公費助理費又容易觸法,相當麻煩。

立法院人士指出,低薪高報再請助理回捐辦公室的做法雖相當罕見,但每個助理資歷、能力不同,薪水自然有高有低,立委要如何運用,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裡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反而較詳細。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關於助理費性質,政府與司法界不能再擺爛不管,全臺有太多人被此事影響,該成罪或該除罪應明確規範,這不光是政治攻防問題,而是全面性問題。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表示,高院聲請釋憲的白話文就是,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不明確,除明顯人頭冒領或中飽私囊的犯罪,制度規範不明會讓當事人無法預見可能犯罪,審判實務對地方民意代表判決是否適用於立法委員也有疑義,高院法官能有道德勇氣,不問顏色、只問對錯,實屬難得,「高院法官正在寫歷史」。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說,立法院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要求大法官作成違憲宣告時需有九位以上同意,將造成憲法法庭停止運作,連帶影響重大案件提起釋憲程序,對在野刻意癱瘓憲法法庭的修法感到遺憾。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綠委將高院釋憲連結到憲訴法修法與覆議案,不僅是對司法體系專業的踐踏,更是臺灣民衆長期對司法信任度低迷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