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杯杯」訂點心遭供貨商控侵佔 大股東陶晶瑩不起訴

陶晶瑩(本報資料照片)

明星夫妻檔陶晶瑩、李李仁20221年進軍餐飲業,創立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去年與股東發生經營權糾紛,一審被判賠315萬元,陶在直播上泣訴遭背叛。另供貨商「吉品養生」公司指控辣杯杯公司員工口頭下訂麻辣點心,辣杯杯明知採購合約有問題,仍予侵佔,控告陶晶瑩及股東藍均齊侵佔罪,臺北地檢署認爲此屬民事糾葛,罪嫌不足,10日不起訴陶、藍。

藝人陶晶瑩及丈夫李李仁於2021年自創麻辣燙品牌「辣杯杯」,曾創下百貨街開業就連三天完售的業績,但在去年8月時約滿退出百貨公司美食街,改經營網路銷售,但近日傳出辣杯杯股東發生經營權糾紛,使陶晶瑩、李李仁與劉姓股東雙方互告,新北地院判決陶晶瑩夫婦敗訴,判賠315萬元。爲此,陶晶瑩開直播控訴,過程中更一度委屈落淚。

不過,廠商吉品養生公司控稱,辣杯杯公司劉姓員工2021年12月以口頭方式向該公司下訂1筆麻辣點心商品,該公司遂委託大田海洋食品生產商品,再將點心送往辣杯杯新店倉庫,辣杯杯點收後,陶晶瑩及藍均齊明知該採購契約不成立,仍將該批點心佔爲己有,涉嫌侵佔。

檢方調查時,陶、藍否認侵佔,陶辯稱,這要問當時的員工,她不知是誰簽收,藍則稱要問當時的劉董事長,他沒收到商品。

檢方認爲,本案告訴人已提民事訴訟,又在刑案中另主張該批商品的所有權,陶、藍2人不構成侵佔罪,罪嫌不足,不起訴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