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開放留臺從事旅宿業 僑外生:吸引力不大

勞動部8月26日公告修正規定、並自8月28日起實施,開放領有交通部核發觀光旅館經營執照的觀光旅館業、領有地方政府核發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的旅宿業者,可依員工勞保人數的30%計算名額,向勞動部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中階工作。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部明起將擴大開放僑外生留臺從事旅宿服務中階工作,對此,有僑生表示吸引力不大,理由是臺灣房租高,且有大學畢業證書的話,還是會比較想當上班族。不過,也有僑生認爲,對於來自較貧窮地區的同學來說,還是會有誘因。

勞動部明起開放領有交通部核發觀光旅館經營執照的觀光旅館業、領有地方政府核發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的旅宿業者,可依員工勞保人數的30%計算名額,向勞動部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中階工作,只要是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的僑外生,且接受過國內大專校院、觀光署或產業公協會累計80小時以上實習訓練課程,初次受聘薪資門檻爲3萬元、續聘3.3萬元。

對此,一名越南僑生受訪時說,對她來說吸引力不大,因爲臺灣的租房費用比較高,雖然她已經透過和朋友合租降低開銷,但是生活支出還是很高。另外,其實她很希望畢業後能夠在臺灣累積工作經驗,回到越南換好一點的工作,但旅宿業的工作內容比較基本,沒有很專業。

另一名越南僑生則指出,他從事旅宿業留臺的可能性是一半一半,理由是工作辛苦,有大學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多半還是想當上班族。

不過,有東南亞僑生坦言,雖然他不會因旅宿放寬政策而留臺,但就他觀察,對一些來自較貧窮國家、地區的僑生來說,應該會有吸引力,許多人從在學期間就積極展現出想留臺的念頭,甚至希望能留下工作幾年、找臺灣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