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開放僑外生從事旅宿業房務 初聘薪資3萬元起
明起開放僑外生從事旅宿業房務,初聘薪資3萬元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勞動部日前公告開放旅宿業聘僱副學士以上僑外生,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訂房、接待及所屬餐廳外場工作,28日起上路實施。(勞動部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疫後景氣回溫,各產業缺工,勞動部日前公告開放旅宿業聘僱副學士以上僑外生,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訂房、接待及所屬餐廳外場工作,28日起上路實施,另外,年底前將跨部會協商修法,建立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制,擴大留用僑外生。
目前僑外生每年畢業約1.3萬人,勞動部說明,僑外生及僱主多反映,擔心受僑外生評點制額滿,影響無法留臺工作、僱主僱用意願低,建議取消配額上限,後經行政院跨部會協調,勞動部鬆綁法規,8月1日起修法取消僑外生每年評點配額人數上限,並鬆綁僑外生評點制項目點數,僑外生綜合評點學歷、薪資、工作含實習經驗、語文能力等項目總分200分達70分以上,就可留臺從事白領專業工作。
勞動部指出,交通部觀光署評估國內缺乏在旅宿業從事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旅宿所屬餐廳外場等工作人才,並考量僑外生有許多優秀人力,經跨部會共同討論,認爲擴大留用畢業僑外生對產業經濟更有助益。
勞動部表示,已在8月26日公告,開放領有交通部核發觀光旅館經營執照的觀光旅館業、領有地方政府核發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的旅宿業者,可依員工勞保人數30%計算名額,向勞動部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中階工作,8月28日起即實施。
勞動部說明,畢業僑外生資格爲我國大專院校副學士以上學位,且接受過國內大專校院、觀光署或產業公協會累計80小時以上實習訓練課程,初次受聘薪資門檻爲3萬元、續聘3.3萬元。
勞動部表示,預計年底前跨部會協商朝向修法建立畢業僑外生個人工作許可制度,以延攬外國人才工作及永久居留,提高我國國際競爭力。
另外,勞動部補充,許多產業反映缺工,比如缺乏醫院照護輔佐人力、物流倉儲理貨人力、貨車駕駛及助理人力、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駕駛及安全管理人力等,後續將由國發會、勞動部、衛福部、經濟部及交通部跨部會,共同評估運用僑外生人力解決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