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士林地檢突襲「查獲7000片黑心口罩」!負責人海削600萬

士林檢查黑心口罩。(圖/記者劉昌鬆翻攝)

記者劉昌鬆、莊智勝臺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位於新北市八里區的慶豐公司未經覈准擅自制造醫療用口罩、OK繃等,昨(10日)指揮新北市調處會同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前往搜索,查扣7000多片口罩等醫療用品,初估不法獲利高達新臺幣600萬元。檢警調查後,依違反藥事法諭令陳姓負責人14萬元交保。

士檢指出,武漢肺炎疫情肆虐,醫用口罩已成戰略防疫物資,若任由非經覈准擅自制造的醫用口罩在市面流通,非但無助緩解疫情,還恐會造成防疫缺口,因此於10日發動搜索,並在慶豐公司內起出7000多片醫療用口罩、OK繃130萬片,同時傳喚陳姓負責人及2名員工到案說明,經偵訊後依違反藥事法諭令陳姓負責人14萬元交保,2名員工則請回。

士檢表示,按口罩等醫療器材的製造、販賣均應事先經過許可,而依據「藥物製造工廠設廠標準」及「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等規定,醫療器材的包裝、貼標均屬製造過程的一部份。本件經調查後初步發現,慶豐公司僅取得醫療器材販賣執照,而未取得醫療器材製造工廠設立登記許可,竟自107年起迄今,分別自國內外廠商購得「醫用口罩」、「好貼繃膠布」、「便利妥急救繃敷料」、「潘蜜斯衛生套」以及「特樂舒衛生套」等半成品,在該公司設於新北市八里區完全不符合醫療器材製造規範辦公處所或倉庫內,於未消毒、清潔之環境下,將醫療器材徒手分裝入標記有「慶豐」等字樣零售包裝中。

檢警發現,原本整箱封裝的「醫用口罩」被分裝爲一包數片、「好貼繃膠布」則將一箱一萬餘片分裝爲一盒數10片不等,再自行賦予全新之製造日期、保存期限及製造批號而打印於包裝上,完成製造程序販售,目前初估獲取不法利益約600多萬元。檢察官因認被告等3人違反藥事法第84條第1項及第2項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而對被告陳姓負責人諭知交保14萬元,其餘林姓倉管及楊姓業務等2人則請回。被告陳姓負責人並自願於今日(11日)至士檢先繳回部分犯罪所得50萬元,以表達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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