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生日遭聲押! 鄭文燦迴應:沒有不法行爲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貪,疑似因在桃園市長任內的土地開發案涉及貪污,桃園地檢署5日清晨將人帶回偵訊,並於今(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鄭文燦透過律師表示,自己沒有不法行爲,一切會配合司法調查,希望能儘快釐清真相,證明清白。

桃園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日傳喚鄭文燦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爲受賄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鄭文燦是在5日遭桃園地檢署帶走,經過超過16小時的偵訊,6日凌晨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也將在今天上午11時左右召開羈押庭,詳細案情尚待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