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疑涉弊遭聲押 總統府:尊重司法、勿枉勿縱

▲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前桃園市長、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疑似因在桃園市長任內的土地開發案涉及貪污,桃園地檢署5日清晨將人帶回偵訊,並於6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府尊重司法,期盼司法單位秉持勿枉勿縱的精神,儘速釐清事實。

桃園地檢署表示,本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被告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於5日傳喚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爲,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