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錢櫃大火6死 起訴董事長練臺生等7人過失致死罪
錢櫃KTV臺北林森店,4月26日上午發生大火奪走6條人命,事發後火場鑑識發現,起火點是正在施工的5樓儲藏室,而整棟大樓的警報、撒水、廣播等7大救命設備都被沒有發揮效用,導致仍在營業中的樓上包廂內客人和員工逃生機會因此被拖延,臺北地檢署偵查後,8日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錢櫃董事長練臺生等7人。
▲錢櫃董事長練臺生被起訴要爲林森錢櫃大火負責。(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臺北地檢署偵結起訴錢櫃大火釀6死案。(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經檢警調查,當時林森錢櫃5樓正在進行電梯工程,王姓工人拿着雷射測距儀到同樓層的儲藏室充電,離開後約1個多小時,儲藏室就爆出火光,疑爲起火點,但樓上開放營業的包廂客人和員工卻直到濃煙竄出,才驚慌逃生,疑因業者爲方便施工而暫時關閉相關消防逃生系統導致。
▲受困民衆於濃煙中,向外揮手、甩外套求救。(紅線圈起處)。(資料照/記者黃彥傑攝)
根據火調人員重返事故現場調查,林森錢櫃發生大火時,包括「B2室內消防栓設備消防泵浦」、「8樓室內消防栓設備,水帶連接出水口而未能使用」、「自動撒水設備主閘閥」、「4樓梯間末端查驗閥壓力」、「火警受信總機地區音響」、「排煙受信總機」、「各層排煙閘門」等7大救命設備,不是關閉,就是未能連結啓動。
▲林森錢櫃起火原因是王姓工人到儲藏室充電。(資料照/記者黃彥傑翻攝)
爲了釐清錢櫃邊施工邊營業、關閉相關防災設施的決策流程,檢察官在事發後陸續傳喚林森店翁姓女經理、張姓女副理、陳姓男襄理及負責整修工程的黃姓男員工、王姓工頭等人到案,分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諭令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而錢櫃董事長練臺生5月間被傳喚出庭說明後,被諭令100萬元交保候傳。
▲▼北市林森錢櫃大火,現場救援畫面。(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療愈!紓壓!心訣大公開
【其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