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柴智屏澄清當證人 氣法務部回她:不予說明

記者林思妤臺北報導

知名經紀柴智屏因涉嫌行賄捲入央視弊案,遭大陸限制出境。她29日召開記者會澄清自己問心無愧,表示大陸吉林檢察院有跟法務部通知是以「證人身分去接受調查,無奈一早自家公司詢問法務部,對方卻以4字「不予說明」迴應,讓她直嘆法務部沒有詳細講,造成中間有誤解。

▼柴智屏回臺舉行記者會澄清行賄一事。(圖/記者徐文彬攝)

柴智屏29日在自家經紀公司召開記者會,對於涉嫌行賄一案,表示自己沒有做出任何行賄的動作,強調「我是證人,不是刑事罪犯」。談到整件事情的爆發,她除了說這兩天忙着瞭解狀況,也對法務部的處理很感冒,「法務部都沒有人通知我,卻直接向媒體說我被限制出境,但沒有說我是以證人身分被傳,對媒體卻只說一半」。也因爲自己非大陸公民,目前無法瞭解最新狀況,也澄清在海外手機壞掉,並非蓄意不迴應大家

反觀法務部消極作法,柴智屏則謝謝海基會主動聯絡她、願意提供協助。她透露因爲大陸司法規定配合調查需要3個月、也不得出境,但臺灣公司仍要繼續運作,「願意隨傳隨到,願意配合調查,但還是要把公司的事先處理好」,並表示自己問心無愧,有把握可以全身而退。

▼柴智屏澄清自己是以證人身分接受調查。(圖/記者徐文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