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醫侵佔蛀牙 父:兒想要錢
爲一顆蛀牙,醫師竟成侵佔被告!板橋曾姓女牙醫去年替曾男拔蛀牙,曾某事後卻指控女牙醫不還蛀牙,涉嫌業務侵佔;但曾某父親不挺兒子,作證說是兒子自己不要蛀牙的,並認爲兒子興訟很誇張,吃定女醫師,騷擾對方好多次,覺得兒子是「想要錢」。檢察官依曾父證詞,昨將女牙醫不起訴。
卅三歲的曾姓女醫師,在新板橋某診所任職;去年四月七日,曾男前往求診,女醫師替曾某拔掉一顆蛀牙。
事後,曾某先向板橋地檢署控告女醫師,讓拔牙器具誤傷他口腔,導致他口腔潰傷,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後來撤告;隨後又再向臺北地檢署控告女醫師,在拔完他的蛀牙後,侵佔蛀牙不還,涉嫌業務侵佔。
檢方調查時,女醫師聲稱,她幫曾拔牙時,曾某父親全程在旁,她在拔完牙後,有詢問曾某「要不要留存牙齒?」曾某說不要,她就將蛀牙當成醫療廢棄物處理掉了。
檢方傳喚曾某父親,曾父證稱,當時陪兒子去拔牙,過程沒問題;女醫師有問兒子要不要把牙齒帶回去,兒子自己說不要。他認爲兒子興訟行爲很誇張,是吃定女醫師,去騷擾女醫師好多次,他覺得兒子是想要錢。
檢察官認爲,曾某既然已經表示不願留存牙齒,女醫師將當醫療廢棄物處理,符合醫療常規;曾某因蛀牙去拔牙,牙齒已經蛀掉,完全沒有經濟價值,難認女醫師有業務侵佔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