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信/「港人治港」假象消散 國安法坐實一國一制
大陸人大常會在6月最後一天以全票通過港版國安法案,毫無懸念地就趕在七一起實行,首當其衝的當然還是黎智英與黃之鋒等泛民主派人士,根本上說就是黎智英、黃之鋒條款,特別爲他們量身打造!
從2014年雨傘革命開始,泛民主陣營人士就被鎖定,但因還有「一國兩制」的承諾,所以北京至少還保持一個「港人治港」的民主假象;但到了去年6月9日「反送中」運動,北京起初還是持着觀望態度,「十一」是大家觀察的指標,那天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北京參加慶典後傍晚即返港,10月4日即推出「禁蒙令」馬上引起市民強烈反彈,10月5日《人民日報》一版刊出評論員文章〈禁止蒙面,止暴制亂〉聲援林鄭,當時已將反送中定位爲「暴亂」而非民主示威。
反送中的抗爭一直到11月24日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投票率創新高,泛民主派大勝,令建制派和鄉事派遭到史無前例重創,緊張氣氛才漸趨緩。
美國順勢所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北京當然更是不滿。所以在新冠肺炎疫情趨緩之際召開的兩會,加速運作港版國安法草案!然而此舉最大的敗筆就是人大介入立法,完全打破對港「一國兩制」的承諾,只爲了要打擊北京所謂的「港獨」。
6月29日北京官媒《環球時報》社評:〈賣港賣國者需要識時務,頑抗必遭懲〉直揭:國安法「不會剝奪那裡人們的任何合法權利,包括言論自由、和平示威的權利等。但是那些煽動『港獨』、推動外國勢力『制裁』香港等惡毒表現在老百姓的常識中就屬於『叛國』,它們與港人正常生活所需的各種自由毫無關係…」
擺明就是把過去所有上街請願/抗議的香港市民,特別是與特區政府和中共對抗的民主示威活動打成「叛國」,坐實了香港七一起即進入「一國一制」,任何兩制的說法都只是口頭說說。事實上按《環時》的邏輯,言論自由、和平示威的權利都有,就是不準有反對中共的自由。既然不能反對也不能批評,那麼還算得上是言論自由與民主嗎?
其次,港人的國安法不能由港人自己立法,還得勞駕人大來操盤,港人還有選擇民代執行民主的權利嗎?一切不都是要聽北京的,任何想要大聲反對的人,在港版國安法下就有可能是「港獨」、「叛國者」,未來的廿七年中,哪還需要特區政府與議會?
最後,七一起的香港,美國插不上手,各國幫不上忙,港版國安法已經禁錮了香港市民最基本的人權,不是做順民,就是做北京的打手,因爲這樣纔有言論與示威的自由!想要抗議特區政府或中共,門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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