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上尉私帶手機到戰情中心遭記過 辯「模型機」判決出爐

前年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白姓上尉政戰官,未經覈准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禁制區的戰情中心,遭記大過一次,他提告請求撤銷軍方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確定。(示意圖,達志影像)

前年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白姓上尉政戰官,未經覈准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禁制區的戰情中心,遭記大過一次,他辯稱自己只是帶沒有APP程式的「模型機」,提告請求撤銷軍方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上訴,認定他違反國防資訊、通信安全,部隊管理及紀律,記1大過確定。

2021年擔任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的白上尉政戰官,在同年12月18日8點至隔天輪戰情中心政戰席位期間,未經覈准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禁制區之戰情中心,軍方在去年2月24日召開懲罰評議會,決議核予白大過1次懲罰,白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

白提上訴辯稱,依錄影監視照片及錄影影片,均顯示該物品面對鏡頭髮出整面白色亮光,軍方以錄影監視畫面臆測其違反規定攜帶智慧型手機,並非實情,且記1大過之處分,亦違反比例原則。

白稱,自己是自行調查才攜帶模型機,且依一般經驗法則,一般正常可用之手機螢幕,會呈現各式APP程式,但監視器照片及影片均呈現一整面白光,原判決竟違反證據法則認定自己持有正常手機,已構成判決不備理由之違法,請求撤銷。

最高行政法院認爲,白確有未經覈准攜帶智慧型手機進入禁制區之戰情中心之行爲,主觀上並具有故意,案經軍方調查屬實,其違規情節非輕,核予上訴人大過1次之懲罰,應屬適合達成確保國防資訊、通信安全,維護部隊管理及紀律等目的之必要手段,並未違反比例原則,白的上訴不合法,裁定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