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吃不到肉桂粉、紫蘇梅!中藥材分級管理 專家質疑4點
▲肉桂混合著辣與甜的香氣,是常見的中藥食材。(圖/視覺中國)
近日衛福部研擬中藥材安全性分級管理的相關草案,內容涉及一般民衆生活食品常添加的內桂、紫蘇、艾草、當歸、膨大海、決明子等藥材,往後可能將列入管制,食品產業人士偉恩在臉書提出4點質疑。
ETtoday健康雲日前的報導指出,衛福部中醫藥司考慮部分中藥材藥性太強,不太適合當食品販售,其中3大類藥材,未來都必須要根據有中藥藥商許可執照者購買,不能在超商、超市和跟農民購買,此草案仍討論中,5月下旬會召開專家會議。
然而,過程中最有爭議的就是這三大類的藥材,根據食品與消費產業界的人士偉恩於臉書發文表示,肉桂(常見用於蘋果派、卡布奇諾、甜點)、紫蘇(可做爲紫蘇梅、紫蘇糖)、艾葉(艾草粿)、龜板(龜苓膏的原料)等食材列爲管制後只能變成茶包使用並不合理,此外,金盞草(又名金盞花)在國內外做爲食品使用已久,檢索中藥藥證也未將金盞草列爲中藥,懷疑政府的規範並無法源依據。
由於該草案一出,未來可能會影響中藥及食品產業,偉恩提出4點要政府好好思考的方向,要有相對應的管理辦法,太寬太緊都不行。
既然要管理藥品,就必須做風險管理評估管理,例如「怎麼吃?」、「吃多少才足以造成害處?」但草案並未列出這樣的評估,如果這些藥材真的有風險,民衆都已經食用多時,應當要列能舉出相關的案例與統計。
2.數字管理
評估之後,就該訂出使用限量。如目前規定金盞花以內含的葉黃素成份來計,每日食用不得超過30毫克,超過一定劑量的食品屬於藥品,纔是國際通行的管理規範。此外,不應該以極端案例做爲通案,哪怕是水或鹽短時間大量攝取都會中毒或死亡,難道要把水與鹽都列爲藥品管理嗎?
3.草案請寫的精緻點
此案一出,對產業及消費者影響之大,不是一句「還在研擬中」就能帶過。草案中同列爲第四類的肉桂及西洋參毒性萬萬不同,但管理方法都一樣,怎麼能夠一概而論?
中藥並非臺灣所獨有,近年謂爲天然保健的聖品,這些保健植物世界應用的都很多,就以參爲例,中國近年纔開放人蔘作爲食用,美國還有西洋參綠茶,東南亞近年來也很流行人蔘咖啡,更不用講韓國將人蔘飲等發揮得淋漓盡致。每年臺灣其實出口很多中藥材或保健植物萃取物到歐美國家,未來若臺灣將這些藥材都列爲不合法的產品,將來我們要出國才能喝到人蔘飲的話,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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