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保請回 林志潔: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2件事
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說明,羈押是非常嚴重的強制處分,北院無保請回的原因,是認爲就目前證據,檢方尚未堅強舉證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嫌疑重大,不過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件事。圖/林志潔提供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臺北地方法院今裁定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無保請回。陽明交通大學科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說明,羈押是非常嚴重的強制處分,被告還沒有被判有罪確定,就必須被拘束人身自由,司法會非常審慎,北院無保請回的原因,是認爲就目前證據,檢方尚未堅強舉證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嫌疑重大,不過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件事。
林志潔說明,北院無保請回的原因,是認爲就目前證據,檢方尚未堅強舉證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嫌疑重大,這釋放兩個訊息:第一,羈押審理庭法官依照現存證據,認爲檢方無法證明主導案件爲柯文哲;第二,羈押審理庭法官依照現存證據,不認爲柯文哲有逃亡之虞。
林志潔表示,簡單說,檢方沒有說服審理的法官具有羈押原因並且有羈押必要,這也可能跟部分因爲限制閱卷,導致不容易成爲羈押理由,這是一個兩面刃。要強調的是,羈押與否,與是否有罪,是兩件事。以新竹市長高虹安爲例,當初是60萬具保請回,但最後一審判決有罪,而我們也看過多個雖然進行羈押,但最後無罪的案例。
林志潔認爲,相信檢方會對法院的決定提起抗告,目前整個司法程序還在非常初步的階段,連起訴都沒有,司法是檢方和辯方的拉鋸和對抗,檢方如要將被告定罪,就要更加油,而被告也需要尊重司法,動輒絡人聚衆騷擾司法,實非正確示範。
林志潔強調,柯文哲身上有多個案件和疑義,攸關政治人物誠信與操守。民衆黨多位首長涉入貪腐,政黨危機正要開始,也足供所有政黨爲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