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檢下午5時提出抗告:已補強證據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押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今天表示,檢察官針對原裁定的不利認定已補強證據、提出抗告,請求轉呈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臺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不服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聲羈字第435號柯姓被告的駁回聲請羈押裁定,已擬具相關事由,針對原裁定的不利認定,也已補強證據。
北檢表示,已依法於今天下午5時,向臺北地方法院遞交抗告書,請求轉呈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
臺北地方法院則表示,收到彭振聲和臺北地檢署的抗告書後,會於今天晚間把抗告書與案件卷證等檢送臺灣高等法院。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8月30日展開搜索、約談行動。檢察官認定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前副市長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將2人聲押禁見。
臺北地方法院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振聲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指出,依目前卷證資料及檢察官所提事證,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程度,難認柯文哲就彭振聲、議員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爲,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難認柯文哲主觀上明知20%的容積獎勵屬違法。
法官綜合審酌一切情狀,認爲檢察官就羈押要件的「犯罪嫌疑重大」的部分,其釋明尚有不足,因此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據瞭解,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昨天到案後請回,北檢檢察官今天則分批前往臺北看守所就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逐一比對本案相關被告的供詞;經檢察官補強證據,已於今天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