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案有無確鑿證據? 蔡正元:沒有!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中白衣者)遭臺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臺北地院2日裁定無保請回。柯文哲步出法院在妻子陳佩琪(中黑衣者)陪同下向支持者發表談話,表示在這兩天當中,可以說是極盡壓迫跟凌虐,也向大家表達感謝。(趙雙傑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被檢方指控在京華城容積率案貪污圖利,向法院聲請羈押,卻被法院無保請回,檢方擬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認爲,本案沒有確鑿的證據,卻動手逮捕聲押,會不會太過分?這叫做羅織罪狀、屈打成招、清朝辦案!他也相勸,「人在法院好修行,頭上三尺有神明」!
蔡正元2日在中天電視《盧秀芳辣晚報》表示,他一向主張,藍綠統獨再怎麼惡鬥,司法公正必須一代一代累積建立。在判人有罪時,要嚴格遵守「證據確鑿」,不可以模糊;第二是嚴密的邏輯推理,要毫無懷疑,不能說「疑似」或「可能」。
蔡正元舉例,2013年民進黨新潮流元老吳乃仁、洪奇昌,涉嫌賤賣臺糖土地,吳乃仁判刑3年10個月,洪奇昌被判刑2年4個月定讞。最後聲請再審,吳乃仁9個月,洪奇昌無罪。
蔡正元自豪,當時第一位站上立院質詢臺質疑判決的人就是他自己。當時司法院官員被他問到啞口無言,隔了一段時間,法院終於同意再審,連柯建銘都訝異蔡正元爲何幫民進黨說話。
爲什麼?蔡正元解釋,被指控便宜買土地的人是原本的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價格有可能炒高嗎?他希望臺灣確立世界水準的法治,不能隨便亂判。司法院只好同意再審,最後判決也採用他的推論。
至於柯文哲案,有沒有確鑿的證據?蔡正元篤定說,沒有!指控柯文哲貪污,有收錢嗎?沒有金流啊!一下說700萬,一下說170萬,170萬還是手尾錢。若不相信就去查,否則叫羅織罪狀、屈打成招、清朝辦案!
另外,圖利罪必須「不法」,蔡正元認爲,若超過20%是違法,但沒有超過20%,可給可不給,有裁量權。他也指出,高雄有「商五」土地,但臺北沒有。這件案子柯文哲沒有參加、沒有蓋章。
蔡正元說,憑這樣的證據,動手逮捕聲押,會不會太過分?他相勸,「人在法院好修行,頭上三尺有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