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上網留負評沒事 店家鎖門堵客被訴
北檢(陳志賢攝)
陳姓女子去年底到北市某法式餐館用餐後,上網給店家負評嫌難吃,數天後,陳女和母親又到店裡索取上回用餐收據,餐館老闆蔡姓夫妻憤而將店門反鎖,雙方發生肢體衝突,事後互告傷害等罪,臺北地檢署今依妨害自由起訴蔡男夫妻,陳女被控傷害蔡妻部分,檢方認爲是正當防衛獲不起訴。
檢方調查,陳女去年12月27日下午,前往北市公館商圈某法式餐館用餐時,與店家發生不愉快,陳離開後即上網留言批評店家「貴又不好吃」,還打電話向店家抱怨。
今年1月9日晚間,陳女再和母親到店裡,希望拿到上次用餐收據,蔡姓老闆夫妻發現陳女,就把店門反鎖,不讓陳女和母親離開,雙方在店內拉扯,後來陳女和母親逃離。
事後餐館老闆控告陳女故意留負評涉嫌妨害名譽,老闆娘則指控陳女傷害;陳女和母親則反控店家涉嫌妨害自由。
檢方勘驗店內監視器,認定老闆娘夫妻把店門反鎖,不讓客人離開,涉犯強制罪嫌,陳女po文內容是抒發個人消費感受,是爲了掙脫而不慎弄傷老闆娘,屬於正當防衛,將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