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新動能催生文化新業態

來源:經濟日報

文化與科技融合是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近年來,伴隨文化科技創新成果不斷涌現,科學技術全面賦能文化產業,文化新業態、新場景層出不窮。《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機制,加快發展新型文化業態”。面向未來,繼續把改革推向前進,促進文化與科技雙向奔赴、深度融合,將爲文化產業提質增效提供新動能,形成更多新的文化產業增長點。

文化與科技融合是兩者之間相互滲透、相互促進的有機聯繫和互動過程。縱觀世界歷史,文化領域的發展與科技進步息息相關。科技革命的發生,促進了文化創新併爲文化傳承提供新的物質載體;文化的繁榮發展,又進一步激發科技創新的巨大潛能。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科技進步對文化創新的驅動作用日益顯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迭代更新和普及應用,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提供了新的機遇和載體,衆多文化遺產及古典文學名著藉助虛擬現實等新技術獲得了更廣泛的傳播,有效提升了文化創新創造的活力。

科技作爲推動文化創新發展的重要力量,在助力打造文化產業良性發展生態的同時,不斷催生新的文化業態,拓展文化產業發展新空間。一是有助於優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品供給。在數字技術的推動下,數字影像、數字設計、動漫遊戲、網絡音樂等新型文化產品持續涌現,數字出版、數字演藝、數字印刷等新型傳播方式日新月異,智能終端、高清顯示等數字文化裝備蓬勃發展,使文化內容的生產效率和質量得到極大提升。二是有助於豐富文化資源表現形式。現在,各種文化資源的呈現方式正從“單一線下”向“在線在場”轉變,雲展覽、數字博物館等應運而生。藉助科技賦能打造的沉浸式、互動式體驗創新了文化的敘述與演繹方式,有效促進了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利用。三是有助於文化消費升級。如今,消費者追求的不再是單一的文化產品,而是能夠給其帶來情感價值、具有豐富體驗感的消費方式。科技和文化相融合的新型文化消費,具有明顯的互動性和社交屬性。物聯網、雲計算等適應消費需求的新技術已廣泛滲透至文化資源挖掘、內容生產、產品傳播的各環節,延伸了文化價值鏈條。日益豐富的文化產品形態不斷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促進文化消費潛力持續釋放。

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是一個持續、動態、複雜的系統工程,需多方發力才能真正產生“1+1>2”的協同效應。一是夯實融合基礎。堅持系統觀念,推進行業互融、資源共享、人才協同培育,多措並舉增強融合發展的內生動力。二是激發創新活力。強化企業的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重點攻關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運用數字技術進一步推動文化產業全鏈條創新。三是強化機制保障。深化文化與科技的融合,需制定相關政策和戰略規劃,明確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的方向及重點領域,出臺相應的激勵措施,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決定》對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中辦、國辦前不久印發的《關於完善市場準入制度的意見》明確提出,“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推動生產要素創新性配置”。把這些部署和要求落到實處,就能以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爲文化領域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保駕護航。

(作者孫芊芊 系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副教授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