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再迎政策利好,金融機構如何做?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陳植 上海報道爲了進一步支持科技金融發展,相關部門再出新政。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紮實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圍繞培育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市場生態,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工作舉措。包括全面加強金融服務專業能力建設,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構建科技金融專屬組織架構和風控機制,完善績效考覈、盡職免責等內部制度;建立科技型企業債券發行綠色通道,從融資對接、增信、評級等方面促進科技型企業發債融資;強化股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等服務科技創新功能,加強對科技型企業跨境融資的政策支持;將中小科技企業作爲支持重點,完善適應初創期、成長期科技型企業特點的信貸、保險產品,深入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試點,豐富創業投資基金資金來源和退出渠道等。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這或預示着相關部門將很快出臺力度更大的科技金融扶持舉措。比如在加強對科技型企業跨境融資的政策支持方面,相關部門可能一方面擴大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範疇,允許更多地區“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在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另一方面或允許部分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借用外債額度突破等值1000萬美元。
在全面加強金融服務專業能力建設方面,相關部門或鼓勵更多銀行機構構建科技金融專營部門,推動銀行與地方政府、產業園區構建面向科技企業的綜合金融服務生態。
在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試點方面,相關部門或允許更多區域性股權市場設立“專精特新”專板,進一步完善專精特新掛牌企業信息披露機制與股權交易流程,吸引更多創投機構參與“專精特新”初創企業股權投資。
一位城商行人士向記者表示,目前他們已計劃將更多鄰近產業園區的營業網點改造成科技支行,並設立科技金融專營部門負責科技支行運營與科技金融信貸投放,進一步擴大科技金融服務覆蓋面。
在他看來,要積極落實《工作方案》相關要求,銀行還需做好三項工作,一是與地方政府、交易所、投資機構、產業園區等深化合作,打造涵蓋產業、資本、政務的綜合金融服務生態圈,助力科技企業成長,二是結合當地科技企業業務特點與發展趨勢,創設更多元化的專屬信貸產品;三是打造專門服務團隊,爲科技企業提供更專業金融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將與相關部門建立工作聯動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政策協同,深入開展科技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專項行動,搭建經驗交流和研討平臺,推動《工作方案》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全力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引導金融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以高質量科技金融服務助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銀行加快優化科技金融運營體系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工作方案》針對科技金融運行全過程,強化相關基礎制度和機制建設。
具體而言,相關部門一方面優化激勵引導政策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建立科技金融服務效果評估機制,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另一方面持續完善常態化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融資對接、信息共享、創新試點、風險分擔和防範等配套機制,增強金融支持精準性和可持續性。
上述城商行人士向記者表示,在《工作方案》出臺後,他所在的城商行將加快構建科技金融業務專營機構、專門授權、專屬產品、專業團隊的體系化建設。
“目前,科技金融領域信貸投放的最大挑戰,仍是多數科技企業業務發展依賴創新研發,需要大量資金投入,但與此同時,這些科技企業屬於輕資產運營,創業初期經營現金流偏弱,財務指標不夠出衆,又缺乏足夠的抵押物,導致銀行不敢貸狀況時有發生。”他指出。針對這種狀況,目前他所在城商行雙管齊下,一方面完善科技支行與科技金融專營機構佈局,堅持“科技企業在哪裡,銀行服務也在哪裡”;另一方面圍繞不同成長階段的科技企業推動多元化的科技金融專屬產品,形成“憑數據獲貸”、“憑知識能貸”的科技金融業務特色。
若要進一步落實《工作方案》相關要求,銀行機構還急需完善績效考覈、盡職免責等內部制度
由於科技型中小企業經營風險較大,不少銀行信貸部門一線員工擔心壞賬增加影響自身業績考覈,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業務的投入熱情仍不夠高。
一位股份制銀行科技金融部門人士透露,目前他們正着手優化科技金融的考覈機制,比如新增面向科技金融的盡職免責“負面清單”,明確從輕、減輕的情形,爲客戶經理積極拓展科技金融業務持續“鬆綁”,另一方面在研發新的科技金融產品時,將盡職免責要求納入其中。
前述城商行人士指出,爲了推動科技金融業務發展,今年銀行決定在統計支行不良額指標時,將500萬以下的科技金融新增不良貸款“剔除”,但前提是相關科技金融信貸業務流程務必盡職規範。
“此外,我們計劃持續提高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貸款投放考覈權重,增加首貸科技企業的數量考覈要求。與此同時,考慮到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額度相對較低,即期經濟效應不明顯,我們還打算對業務團隊新發放的科技金融貸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更高的積分,從而提升業務團隊持續擴大科技金融信貸投放覆蓋面的積極性。”他指出。
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新角色”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方案》還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助力科技金融發展,提出更高要求。
《工作方案》指出,深入推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創新試點,豐富創業投資基金資金來源和退出渠道等。
記者多方瞭解到,近年相關部門陸續批准多地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圍繞不同成長階段科技企業投融資服務,重點構建基礎服務、綜合金融服務、上市培育等三大體系。
比如北京股權交易中心的專精特新專板對科技企業的准入要求,分成基礎要求與分層要求。
所謂基礎要求,即企業需要滿足在當地設立、有規範的治理結構、最近一年的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沒有處於持續狀態的違法行爲等要求。
分層要求則根據“孵化層”、“規範層”、“培育層”設定不同的科技企業准入門檻。
“孵化層”的掛牌企業屬於高新技術企業或創新型中小企業,且主營業務收入佔總營收達到50%以上。“規範層”掛牌企業則是專精特新企業、或獲得B輪以上私募股權融資的企業。“培育層”掛牌企業主要是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納入地方政府支持上市的後備企業;以及營收、淨利潤兩項指標達到滬深北交易所或新三板創新層指標50%以上的企業;擬進入上市輔導期的企業。
如今,越來越多區域性股權市場在探索創建專精特新專板提升當地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融資服務能力時,都在借鑑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專精特新專板的運作模式。
一位區域性股權市場人士向記者透露,在《工作方案》面世後,不排除未來相關部門會批准更多區域性股權市場創設專精特新專板,向當地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更全面的投融資服務。在具體業務創新試點方面,相關部門或允許部分符合條件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可轉債+擔保”、科技企業私募債券發行、優化專精特新專板優質企業“轉板”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中小板、主板“綠色通道”等試點,進一步盤活科技型中小企業股權“投資-退出”通道,吸引更多創投資本積極投資。
在他看來,隨着《工作方案》提出“爲科技型企業提供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私募股權投資—銀行貸款—資本市場融資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務”,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或將在其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目前,我們正在積極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認股權業務試點。一旦這項業務試點獲批,我們將很快與銀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業資本磋商開展認股權交易的可行性。即在銀行開展投貸聯動後,將企業認股權轉讓給創投機構實現項目退出,創投機構在拿到認股權後,也可以轉售給其他創投同行實現項目退出,更有效地暢通募投管退閉環,如此也能吸引更多資本參與專精特新專板掛牌企業的股權投資。”這位區域性股權市場人士告訴記者。此外,他們已着手醞釀探索“銀行+認股權”、“銀行+產業園區+認股權”、“銀行+擔保+認股權”、“產業園區+認股權”等多種業務模式,進一步整合各類資本,構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多元化接力式投融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