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屍體照深刻印象 不會再喊恐龍法官
全臺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21日宣判,新北市63歲季姓婦人不堪丈夫長期家暴,持刀弒夫,合議庭評議後,判處7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圖爲季婦的胞姊(左)由律師葛彥麟(右)陪同受訪。(蔡雯如攝)
全臺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宣判後,新北地院21日舉行記者會,邀請6位國民法官和3位備位國民法官分享心得。有國民法官表示,審理過程印象最深刻是看屍體現場照;不少國民法官則說,更加理解職業法官、檢察官難處,直呼「不會以單一面向看法,就說是恐龍法官!」但有國民法官直指,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只更新到2015年,參考數據有限。
審判長黃湘瑩說,選任國民法官時,因報到數較以往模擬審理多出2倍,最後決議採「先抽後篩」,短時間選出10位國民法官。她表示,討論相當細緻,除參考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也採匿名假投票先行溝通。
黃湘瑩讚賞國民法官表現,她說,國民法官對案情事實掌握很有概念,勇於表達看法,分享開庭過程、證據意義,並樂於溝通。雖然國民法官是素人,用詞沒有職業法官精準,但內容、方向貼切,甚至提出與職業法官不同的想法和角度。
由於國民法官審理時可直接看到被告、也須看屍體照、兇器等。1號國民法官表示,這些令他印象深刻,也深深感受檢方閱覽證物的辛苦,但他也直言,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只更新至2015年,如今都已2023年,盼未來資訊更新,提供更完整的資料。
有國民法官則提及,臺灣司法變革會很快達到國際水準,對此,有司法官直言,國民法官投入資源大於實際效益,對比美國審理方式,人民審判是權利,但臺灣新制卻是人民審判是義務,被告沒有程序選擇權,對司法院而言,實際效益就是「以後人民罵恐龍法官,可以說是恐龍人民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