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殺員警30萬交保 檢決提抗告
這起員警遭攻擊事件發生在昨天下午4時多,從監視畫面來看,員警在溪頭街附近執勤時,吳姓兇嫌手拿菜刀朝員警猛砍、就算員警多次倒地,吳嫌仍持續兇狠追砍,有如要置員警於死地般。
受傷的是新海派出所警員張家逢年約34歲,從警僅2年,遭砍時正執行取締違停及攤販專案勤務,傷口約左手10公分、左胸約10公分,血流如注,經送醫急救及縫合傷口後已無生命危險。
吳嫌行兇逃逸後疑自知法網難逃,沒多久就在兒子陪同下到警局投案。吳嫌投案自稱從前晚到昨天下午被連開6張罰單,看到員警執勤時才憤而持刀砍殺。
警方昨晚帶同吳嫌到車子上起出犯案兇刀,經偵訊後移送新北地檢署復訊後,檢察官以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之虞等理由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吳嫌。
法官凌晨開羈押庭理時認爲吳嫌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但被告自行到案,檢察官無法舉證被告有逃亡之虞,裁定新臺幣30萬元交保。
檢方無法接受院方裁定,在檢察長認爲要維護警察執法的人身安全,以及法治國家不會接受這樣的事情。因此,新北地檢署今天上午開會決定提抗告。105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