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血測血清未過倫理審查? 羅一鈞:常規監測非研究計畫、依法行政
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表示,當時就已說明「新冠病毒血清抗體監視系統」是依據法規實施的「常規監測」,都是「依法行政」。記者楊雅棠/攝影
爲常規監測臺灣新冠病毒血清抗體陽性率變動,指揮中心2月時宣佈與臺灣血液基金會配合辦理「新冠病毒血清抗體監視系統」作業,於今年1至6月期間捐血者血液留樣檢體隨機抽樣約7000件,以檢測新冠病毒抗體與分析資料。但有捐血者質疑,雖可表達無意願參加,但必須自行致電疾管署報備並留下個資,不滿權益受侵犯。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表示,當時就已說明這是依據法規實施的「常規監測」,都是「依法行政」。
羅一鈞表示,當時在指揮中心就說明這項監測作業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執行的公務常規監測。
羅一鈞表示,血液基金會2月下旬起通知被抽樣到的捐血人,民衆若收到通知,致電疾管署或1922防疫專線,提供「血袋號碼」或「姓名、身分證及生日」等資料,疾管署就會以加密電子郵件方式轉知血液基金會排除檢體,並立即刪除該筆資料,無個資外泄疑慮。
針對民衆質疑「未善盡告知」的部分,羅一鈞表示,有進行告知,但是「利用前的告知」而非「捐血前告知」。但此監測爲隨機抽樣,並非所有人都會被監測。雖曾一度考量是否在捐血前告知,但因上半年約有100多萬人次捐血,若統統在捐血前告知將會延長面談過程,恐嚴重影響捐血意願。因此與捐血中心經過多次討論及徵詢倫理專家後,爲避免導致血荒等情形,因此採利用以電子郵件或紙本郵寄逐一告知。若無意願可撥打免費的1922專線要求退出,且不會註記在捐血中心影響其捐血權益。
另針對未送倫理審查的質疑,羅一鈞也表示,前兩年血清調查是針對新興傳染病的「研究計劃」,因此需要進行倫理審查。但今年度開始是有法源依據的預警監測,屬於公務行政作爲的一環,且依法指定屬於醫事機構的血液基金會辦理。因此無需做倫理審查。他強調,在依法行政上「經得起考驗」。
根據統計,1至2月份已完成抽樣2400人,並計有24位民衆退出。羅一鈞表示,血清抗體陽性率監測1至6月預計抽樣捐血人7000名,抽樣結果待6月份的抽樣、檢測完成後,預計8月公佈。
衛福部與臺灣血液基金會配合辦理「新冠病毒血清抗體監視系統」作業。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許正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