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託費用調高難 託盟籲調薪公式納托育專法
我國現行嬰兒家外托育機制主要爲公共托育家園及保母(托育人員),多數保母加入準公託機制,而各地方政府訂有「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價格上限」,未料近年通貨膨脹嚴重,但與此同時各地方政府調整上限速度緩慢,如臺北市近6年僅調整1次上限、1000元。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1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保母「調薪機制+違規記點退場機制」。(鄧博仁攝)
臺北市保母6年僅加薪1000元!我國現行嬰兒家外托育機制主要爲公共托育家園及保母(托育人員),多數保母加入準公託機制,而各地方政府訂有「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價格上限」,未料近年通貨膨脹嚴重,但與此同時各地方政府調整上限速度緩慢,如臺北市近6年僅調整1次上限、1000元,託盟呼籲應把調薪頻率、調薪公式納入《兒童托育服務法》,才能留住好人才。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11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保母「調薪機制+違規記點退場機制」。(鄧博仁攝)
據託盟整理,各縣市從2018年至2024年托育費用上限6年來最多僅調整2000元,分別是桃園市、新竹縣及新北市,而臺北市近6年更僅調整1000元,甚至連江縣6年完全凍漲。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表示,居家托育服務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與價值,但托育人員薪資長期被忽視,據調查,各縣市全職居家托育人員全職收入爲2萬6000元至3萬8000元之間,中位數只有3萬1000元,僅達「勉強可餬口,但難以養家」程度,問題根本在於法規並未規範托育費用研議頻率,且僅考慮物價指數及家庭可支配所得,加上地方政府不願增加家長負擔,造成托育人員薪資長年停滯。
此外,現行居家托育品質難以把關,僅有涉及性侵害、兒童虐待等才能要求退場,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居家托育部研發組長李庭欣坦言,有托育人員長年違規,但居託中心卻只能要求限期改善,改善後就能繼續執業,呼籲了應有大錯退場機制外,還要有計點並有公告機制才能讓累犯退場。
託盟呼籲,應明確規定調薪頻率與調薪公式,並把物價指數、家庭可支配所得、保母薪資合理性、保母自行承擔水電費且無晉薪制度納入考量,並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定期溝通,讓地方政府參採並明定於兒童托育服務法中;並應建立「違規記點退場機制」,讓地方政府及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能促使「違儬不斷的累犯者」改進或使其退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