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世代/【中年買房篇】高齡申請社宅 須比弱勢積分

許多數據都顯示,在臺灣,人老之後很難租得到房子。

根據長期爲弱勢者租屋的崔媽媽基金會,歷年接觸一萬八千名房東調查統計,僅萬分之四十五房東「考慮」租屋給獨居老人。在民國一一一年的「老人狀況調查報告」中,六十五歲以上大約爲四分之一的租屋者遇到租屋困難。

老後租屋難,成爲許多人年屆中年開始思考買房的重要原因。但也不是想買房的人都有買房的餘裕,對於相對無屋弱勢的高齡者,有可能入住社會住宅嗎?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辦公室主任林育如指出,目前臺灣社宅興建完工的量不到一%,相較日本約五%,南韓約六%,英國約十六%,荷蘭約廿九%,遠遠不夠。

臺灣社宅的比率與數量已遠低於其他國家,其中提供給弱勢族羣(老弱病殘窮)的只有四十%,弱勢者申請入住社宅是評點制,每項弱勢條件都有積分,當需要居住的弱勢者多,但可以提供的社會住宅少,就必須比積分,「不夠弱勢」的老人家是排不到社會住宅的。

臺北市前副市長、政治大學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則直言,臺灣談到社會住宅時,多是向年輕人喊話,但他認爲這是不公平的,社會住宅應該重視其社會性,更高比率照顧弱勢者,甚至百分之百都開放給弱勢也是合理的,去照顧無能力移動的弱勢、貧苦無房的老人,讓他們在生命最後有處可安居。

而關於年輕人的居住正義,張金鶚認爲,年輕人會因爲工作、生涯四處移動,讓他們在租屋市場中找房子,再給予租金補貼,是更爲合適的方式。

崔媽媽社會發展處長張偉瑜則呼籲,住是身而爲人的基本需求,不只弱勢族羣,即便是一般受薪階級也需要在一個地方穩定居住。房子不應該被市場拿來炒作到大家都買不起,政府也應該有合理的居住政策,讓所有人到老之後,不需要擔心無處可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