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店員穿垮褲 險成性騷擾

連鎖通訊行廿幾歲新進員工愛穿垮褲,工作時常露出內褲熊姓店長多次糾正,但他依然故我;去年底熊女一氣之下拉了他的褲頭警告不料反被男員工告性騷擾;高雄地檢署審理認爲,女店長是提醒員工注意穿着,全案不起訴。

這名年輕男子去年到鼓山區華榮路上某連鎖通訊行應徵,第一天就穿垮褲上班,四十七歲熊姓女店長髮現他擦玻璃、工作時常無意間露出內褲,主管女同事當場勸他這樣穿不妥,但男員工不理會,後來依舊穿垮褲上班。

去年十二月十五日晚上,熊女在店內又看到這名男員工穿着垮褲露出內褲,覺得實在有礙觀瞻,便悄悄走到他面前,突然用手拉褲子後方皮帶環並向上拉提,沒想到男員工因此認爲被間接觸摸隱私部位怒告女店長性騷擾。

男員工表示,知道店長一直對他的穿着有意見,也曾口頭警告過他,「不過我還在試用期,總不能因爲這樣就去買一件牛仔褲吧?」而且他強調當時在垮褲內還有穿一層保暖衛生棉褲,沒有直接露出內褲。

雄檢調查認爲,女店長雖出手拉提男店員褲頭,但只有拉一次,並沒有持續撫摸其他隱私部位行爲,研判女店長應該是因男店員屢勸不聽,才藉此糾正員工,且拉垮褲褲頭很難認定有性騷擾他人的意圖,因此判處不起訴。

女店長被告性騷擾,然而卻不願指責這名男員工,還向檢警表示只是想提醒一下年輕人注意穿着,如果他能改善,仍希望他繼續在店內工作;她昨天則低調不願受訪,僅透過店內其他店員表示,這名男店員事後已離職。

高市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主任陳石圍說,不同行業對員工服裝要求不同,但一般來說若是工作需要面對客人,應以清爽莊重原則展現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