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式重大疾病險保障多 專家建議勿解約

根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統計數據顯示,自2011年以來,癌症就醫病人數平均年成長4.9%,2015年來到63.9萬人,而因癌症領有重大傷病卡的人數就佔所有領證數的45%;癌症醫療支出由2011年的660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815億元,年平均成長率5.4%。

Money101.com.tw表示,民衆投保重大疾病險,主要是將罹癌後所產生的高額醫療以及休養費用轉嫁給保險公司,目前重大疾病險保障內容包含 7項重大疾病,其中,以癌症理賠率爲最高。

此外,今年元旦起,金管會對重大疾病的項目及定義都重新修正,影響「舊式」與「新式」重大疾病險在癌症理賠範圍及理賠金額有明顯差異。

在理賠範圍方面,「舊式」條款中,「第一期惡性類癌」是在理賠範圍內的;「新式」條款則是將癌症分爲「重度」與「輕度」,其中「重度癌症」是將「第一期惡性類癌」除外不賠的,而「輕度癌症」則是僅將部分列舉的第一期惡性類癌,如乳癌、大腸直腸癌、子宮頸癌等納入理賠範圍內。

在理賠金額上,「舊式」條款中,除了列舉的4項癌症疾病除外不賠,其餘皆可獲得100%保額理賠;「新式」條款中,「輕度癌症」僅能獲得保額10%的理賠金,實際理賠情況依各家保險公司略有不同。

Money101.com.tw建議,若過往已有投保「舊式」重大疾病險,原則上爲2016年元旦前投保的重大疾病險的保戶,無論是終身型或是保證續保的定期型保單,因不溯及既往,癌症理賠範圍相對開放。

若要增加癌症一次性現金給付的保障額度,或是還沒投保,但想投保的民衆,Money101.com.tw建議可考慮「新式重大疾病險」加上「重大傷病險」,將癌症的財務風險規避給保險公司。1051221